某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某工厂进行了厂界噪声监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当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工厂检查时,通过查看监控发现,检测报告中监测点位图上标注的采样位置与实际采样位置不一致。该工厂大门两侧各有一栋厂房,监测点位图上标注的噪声监测点位为大门左侧厂房A处,但是从监控中发现,采样人员在大门右侧厂房B处进行了采样。
当地生态环境局认为检测机构并没有在规定的位置采样,却出具了检测数据,涉嫌弄虚作假,目前已经将案件移交到了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人觉得,这种情况应该是采样人员在画监测点位图的时候,由于粗心,从而将实际采样的位置标注错了,主观上没有想去伪造检测数据。小编觉得这种噪声监测点位图标注错误,属于弄虚作假吗?
这种情况小编也是第一次碰到。可能在有些监测人员眼里,监测点位图只是起到参考作用,所以绘制的时候,一般不会刻意去画的那么精准。案例中这种情况很特殊,噪声监测点位图中标注的采样位置和实际采样位置,分别位于厂房大门的两侧,而且附近还安装了监控,只要执法人员有心查看,不难发现问题。
小编认为,该检测机构并没有在报告中注明的监测点位开展实质性采样工作,却出具了检测报告,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五条第六项中“未开展采样、分析,直接出具监测数据”情形,认定为伪造环境监测数据并无不妥。
以上为小编个人看法,仅供参考。如果对此仍有疑问,建议去生态环境部网站“部长信箱”留言咨询,以官方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