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管理规范
目 次
1 范 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设置原则 1
5 建设要求 2
5.1 选 址 2
5.2 场 地 2
5.3 设施与设备 2
5.4 标 志 2
6 管理要求 3
6.1 制度管理 3
6.2 机构和人员配置 3
6.3 医疗废物管理 4
6.4 人员管理 6
6.5 应急管理 6
7 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医疗废物管理特殊要求 7
8 监督、考核和改进 7
附录A(资料性)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设置要求 9
附录B (规范性)警示标志要求 10
附录C (资料性)消毒记录表 14
附录D (资料性)暂存间医疗废物收集交接登记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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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市卫生监督所、广州市胸科医院、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黄埔区卫生 监督所、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广州开发区医院、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维峰、何灿辉、吴志平、何铁山、许玉娥、肖新才、何仲强、王贺珍、汪正 兵、徐凤琴、梁艳仪、方怡、石琳、阮建锋、邹国龙、吴泽萍、谭云、李艳艳、范必芬、陈春莲、郑光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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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废物暂存间的设置原则、建设要求、管理要求、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医 疗废物管理特殊要求、监督、考核和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学科研、教学、尸体检查、 社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单位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 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 421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HJ 1276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医疗废物 medical waste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 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3.2
暂时贮存 Temporary storage
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物存放于本单位内符合特定要求的专门场所或设施内的过程。
3.3
医疗废物暂存间 medical waste temporary storage room
医疗卫生机构用于临时集中暂存医疗废物的专用场所。
3.4
分类收集 classified collection
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对医疗废物按照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进行分类别收集的过程。
4 设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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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设有住院病床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应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以 下简称“暂存间”)。
4.2 不设住院病床且规模较小的医疗卫生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所)、门诊部、 诊所、医务室、卫生站、护理站、急救站、医疗教学等,宜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因条件限制难以设置独立的医疗废物暂存间时,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其设置要求参见附录A,管理应符合本文件第6章的要求。
5 建设要求
5.1 选址
5.1.1 暂存间的选址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因条件限 制无法远离的,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设有各自的通道。
5.1.2 暂存间的选址应便于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暂存间宜开设专用 于医疗废物交接的出入口,并在装车区域设合理面积的暂时堆放点。
5.2 场地
5.2.1 应采取有效的防渗漏措施,地面及不低于1.0 m高的墙裙应进行防渗处理。
5.2.2 场所内墙面、地面、天花板应平整,不应存在洞穴或缝隙。
5.2.3 设有100~499张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暂存间使用面积宜≥20 m²; 床位数量≥500张的,暂存间使用面积宜≥40m², 且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00张床位,暂存间使用面积宜增加20m²。
5.2.4 存放能力应不低于诊疗高峰2天的医疗废物产生量。
5.2.5 暂存间内应根据医疗废物种类,设置不同的区域,分区存放医疗废物。
5.2.6 地基高度应确保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室内净高宜不小于2.4m。
5.2.7 地面应有良好的排水性能和排污条件,易于清洁和消毒,处于主风向下风位置,远离高压线、高温高压设施设备等。
5.2.8 暂存间宜设置存放工具区域、登记资料办公区,以及工作人员更衣、沐浴场所的生活区。
5.3 设施与设备
5.3.1 应有严密的封闭防盗措施,无人时应上锁;可开启的窗应安装铁栅栏和纱窗。
5.3.2 应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和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可安装防鼠板、纱门纱窗、灭蝇 灯、水道口金属细网等装置。
5.3.3 产生病理性医疗废物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的设施设备。
5.3.4 对医疗废物不能做到日产日清的,暂存间宜配有降温设备,以保证其医疗废物不因环境 温度过高而产生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3.5 应避免阳光直射暂存间内,配置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
5.3.6 应按WS/T 367的有关规定配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和紫外线灯。
5.3.7 应在场所内或外设置供水设施,以供场所和运送工具清洁使用,洗手池水龙头为非接触式。
5.3.8 依据医疗废物产量配备足够数量的专用周转箱/桶用以暂存医疗废物。
5.3.9 应配置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的口罩、乳胶手套、橡胶手套、防护面罩、防水围裙等 必要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
5.3.10 宜在场所内配置医疗废物称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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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标志
5.4.1 暂存间内明显位置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志。
5.4.2 暂存间外的明显位置应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志,其中危险废 物警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HJ 1276的要求,医疗废物警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HJ 421的要求。
5.4.3 医疗废物专用容器的标签设置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5.4.4 暂存间应在室外明显位置张贴医疗废物暂存间标志并公示管理信息,明确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责任人信息。医疗废物暂存间标志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5.4.5 应按有关规定制作并张贴医疗废物分类标志,包括但不限于: a) 标志颜色、字样、大小及设置要求按附录B的规定执行;
b) 分类标志应粘贴在对应医疗废物存放区的墙面上;
c) 标志粘贴位置应距地面1.5m~1.8m, 并保持同一水平高度。
5.4.6 地面标识线可选用分色地标胶带、路面标识漆或有色地砖等材料制作。医疗废物存放区 应用地面标识线将不同医疗废物分类存放区域分隔。
6 管理要求
6.1 制度管理
6.1.1 医疗卫生机构应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暂存间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a) 《医疗废物分类及管理制度》;
b) 《医疗废物收集、贮存、清运管理制度》;
c) 《暂存间卫生消杀管理制度》;
d) 《职业暴露预防和控制管理制度》;
e) 《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f) 《人员培训制度》;
g) 《 应急处置制度》;
h) 《暂存间监督考核制度》。
6.1.2 制度内容应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及岗位操作规范。
6.1.3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重要管理制度和医疗废物处理流程等文件宜在暂存间醒目位置张贴 公示,并保持完整。
6.2 机构和人员配置
6.2.1 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成 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构建合理的管理构架。
6.2.220张床位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管理部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专人负责暂存间的管理。
6.2.3 暂存间管理工作委托给第三方机构的,服务合同应明确双方责任、服务内容、考核办法、 解约条件等相关内容。
6.2.4 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a)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 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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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 安全防护工作;
c) 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d) 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e) 负责有关医疗废物资料的保存和管理;
f) 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6.3 医疗废物管理
6.3.1 日常管理
6.3.1.1 分类收集
分类收集要求如下:
a)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并在收集点 处张贴收集方法示意图及文字说明;
b) 医疗废物应使用符合HJ 421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等专用包装物,进行分类 别收集,不应混类收集;
c)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进行封口,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 实、严密;
d)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 一层包装;
e) 每个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有中文标签及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标签的 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警示标志和 警示说明应符合HJ 421的要求;
f) 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其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g)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 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h)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3.1.2 内部运送
内部运送要求如下:
a)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志、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 求,不应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b) 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或未盛装于专用容器内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 要求产生部门重新包装、标识;
c) 医疗卫生机构应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运送人员应按照本单位确定的
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固定路线,每天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d)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 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e)20 张以上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由医疗废物内部运送人员在每个分类收集点完成医疗废 物收集,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可由各科室(部门)自行收集送至暂存间或暂时贮存柜(箱), 相关人员应做好称重、交接、登记工作。交接确认应采用电子联单,内容应包括医疗 废物产生单位和科室(部门)、交接时间、类别、重量、交接人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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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3 暂时贮存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 医疗废物应按相关要求分类并在对应区域存放;
b)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按照国家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执行;
c) 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可分别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O3类和HW49类进行 处置;
d) 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 清理更换;
e) 设有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应防止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间中腐败散发恶臭,尽量做到 日产日清。确实不能做到日产日清,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
f) 设有20张以下床位的小型医疗卫生机构可将医疗废物送至集中收集点或上级医疗卫生 机构集中管理,再统一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g) 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 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6.3.1.4 外部集中收运
外部集中收运要求如下:
a) 应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 置单位或政府指定单位处置;
b) 清运过程应整箱、整盒或整袋装卸,不得二次分装;
c) 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d) 暂存间交接人员应与集中处置单位收运工作人员及时对医疗废物种类、重量、数量、 交接时间及人员、转运时包装或容器状况等信息进行核对,并双方签字确认。
6.3.2 卫生消毒管理
6.3.2.1 医疗废物消毒
医疗废物消毒要求如下:
a) 非传染性的医疗废物装入暂存间容器时无需重复消毒;
b) 甲类或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或新发突发传染病的医疗废物装入容器前使用双层医疗废物包装袋包装或符合规范的消毒剂种类并按相应的浓度在产生点对包装喷洒消毒;装入容器后,无需开启容器盖对医疗废物消毒。
6.3.2.2 环境及物表消毒
环境及物表消毒要求如下:
a) 暂存间每天应在废物清运之后,使用500mg/L~2000 mg/L含氯(溴)消毒剂或3%-6 % 过氧化氢或二氧化氯(浓度按产品说明书)喷洒墙壁和拖地消毒冲洗;发生传染性医疗废物渗漏、倒洒时,环境物表消毒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消毒剂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
每次消毒后应做好消毒记录工作,消毒记录表的格式可参见附录C;
b) 直接接触到医疗废物的清洁用品和容器应在每次使用后用消毒液消毒;
c) 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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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清洁消毒产生的污水应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e) 一次性使用防护用品一用一弃,可复用的防护用品按产品说明书进行规范的消毒后复 用。
6.3.3 档案管理
6.3.3.1 暂存间工作人员应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 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应至少保存3 年。暂存间医疗废物收集交接登记表见附录D。
6.3.3.2 暂存间应做好消毒记录保存工作,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年。
6.3.3.3 暂存间应对每日入库和出库的医疗废物数量、重量、分类信息等进行汇总并记录。
6.3.3.4 暂存间宜建立电子信息登记系统,记录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等情况, 确保每一步工作的可追溯。
6.4 人员管理
6.4.1 人员培训
暂存间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培训考核,在岗期间每月专业知识或技能培训不少于1次, 并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和人员名单等信息。暂存间工作人员的培训应达到以下要求:
a) 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 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b) 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c) 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d) 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 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e) 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6.4.2 健康管理
健康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暂存间工作人员入职时应告知职业风险,安排入职健康检查;
b) 医疗卫生机构应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6.4.3 职业安全防护
职业安全防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暂存间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防渗透隔离衣或防水围兜、医用外科口罩、防穿刺防 水手套、工作鞋、工作帽等防护用品进行日常工作;
b) 应按WS/T 311的规定正确穿脱防护用品,按WS/T 313的规定执行手卫生;
c) 暂存间工作人员结束工作后应沐浴更衣,工作服装宜统一清洗、消毒;
d) 当工作人员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进行规范的职业暴露应急处置及 追踪。
6.5 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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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清洁消毒产生的污水应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e) 一次性使用防护用品一用一弃,可复用的防护用品按产品说明书进行规范的消毒后复 用。
6.3.3 档案管理
6.3.3.1 暂存间工作人员应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 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应至少保存3 年。暂存间医疗废物收集交接登记表见附录D。
6.3.3.2 暂存间应做好消毒记录保存工作,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年。
6.3.3.3 暂存间应对每日入库和出库的医疗废物数量、重量、分类信息等进行汇总并记录。
6.3.3.4 暂存间宜建立电子信息登记系统,记录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等情况, 确保每一步工作的可追溯。
6.4 人员管理
6.4.1 人员培训
暂存间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培训考核,在岗期间每月专业知识或技能培训不少于1次, 并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和人员名单等信息。暂存间工作人员的培训应达到以下要求:
a) 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 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b) 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c) 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d) 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 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e) 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6.4.2 健康管理
健康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暂存间工作人员入职时应告知职业风险,安排入职健康检查;
b) 医疗卫生机构应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6.4.3 职业安全防护
职业安全防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暂存间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防渗透隔离衣或防水围兜、医用外科口罩、防穿刺防 水手套、工作鞋、工作帽等防护用品进行日常工作;
b) 应按WS/T 311的规定正确穿脱防护用品,按WS/T 313的规定执行手卫生;
c) 暂存间工作人员结束工作后应沐浴更衣,工作服装宜统一清洗、消毒;
d) 当工作人员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进行规范的职业暴露应急处置及 追踪。
6.5 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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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据相关规定,制定并落实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 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a) 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漫水和医疗废物流失、散落、扩散等; b) 应急预案应定期培训,其中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
c) 应急预案应动态管理,定期评估并完善。
6.5.2 暂存间应配置必要应急物资,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效地应急。
6.5.3 医疗卫生机构设报告专职人员,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意外事故时,专职人 员应在48小时内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
7 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医疗废物管理特殊要求
7.1 概述
当发生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时,治疗、隔离观察、诊断及其相关活动中产生的高度感染性 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时贮存、内部运送、人员卫生防护和应急处置等四个方面的管理应符 合本章要求。本章未作规定的,应符合本文件其他部分的有关规定。
7.2 分类收集、暂时贮存
7.2.1 医疗废物应由专人收集、双层包装并采用鹅颈结式方式分层严密封口,包装袋应特别注 明是“感染性废物”。
7.2.2 医疗卫生机构特殊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场所应为专场存放、专人管理,不能混放、混装 一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
7.2.3 分区域进行处理。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医疗废物包装袋包 装或符合规范的消毒剂种类并按相应的浓度在产生点对包装喷洒消毒。
7.2.4 分类收集使用后的一次性隔离衣、防护服等物品时,严禁挤压。
7.2.5 暂存间应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消毒,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7.3 内部运送
7.3.1 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使用专用车辆或容器并特别注明是“感染性废 物”,由专人负责,并且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混运。
7.3.2 每次运送完,运送工具应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进行消毒。
7.4 人员卫生防护
7.4.1 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的防护要求应按相应传染病的防护指引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穿工 作服、防渗透隔离衣、防穿刺防水手套、防护靴、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等,近距离处置废物的 人员还应戴护目镜或面屏。
7.4.2 根据不同传染病类型加强相关工作人员日常体温等健康监测工作。
7.5 应急处置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宜设置备用暂存间或暂存设施应对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产 量激增问题。
8 监督、考核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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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监督
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应对暂存间管理定期开展检查工作。
8.2 考核
8.2.1 暂存间工作考评应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质量考核体系。
8.2.2 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应每年不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相关人员组织理论知识考核与技能操 作考核,针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人员,组织补考,直至达标。
8.3 改进
8.3.1 医疗卫生机构应针对暂存间各项工作的不足,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持续改进,记录存档。
8.3.2 医疗卫生机构宜探索实施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方式,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转运、 处置进行全过程监管,实现数据信息的互通共享。
8.3.3 医疗卫生机构宜尝试或应用新智能设施工具,提升医疗废物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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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设置要求
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位于相对独立的区域,保证洁、污分开;应与生活垃圾存放处分开;
b) 应有防雨淋、防扬散措施,同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c) 可用冷藏柜(箱)作为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也可用金属或硬制塑料制作,具 有一定的强度,防渗漏;
d) 应采取有效安全管理措施,如加锁和固定装置,做到无关人员不可移动;
e) 应有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f) 应易于清洁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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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规范性)
警示标志及设置位置要求
B.1 警示标志
B.1.1 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危险废物警示标志见图B.1。
图B.1 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B.1.2 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B.1.2.1 警示标志见图B.2, 其材料应坚固、耐用、抗风化和抗淋蚀。
B.1.2.2 背景色为黄色,文字和字母的颜色为黑色。
B.1.2.3 警示标志为等边三角型,其尺寸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边长≥400 mm;
b) 主标志高≥150 mm;
c) 中文文字高≥40 mm;
d) 英文文字高≥40 mm。
图B.2 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B.1.3 医疗废物分类标志
B.1.3.1 医疗废物分类标志的形式为直角菱形,警告语应与警示标志组合使用,样式见图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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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
MEDICAL WASTE
警告!
Warning!
感染性废物
Infectious medical waste
图B.3 医疗废物分类标志
B.1.3.2 医疗废物分类标志的颜色和规格应符合表B.1 的规定。
表B.1 医疗废物分类标志的颜色和规格要求
标志颜色 | ||
菱形边框 | 黑色 | |
背景色 | 淡黄(GB/T3181中的Y06) | |
中英文文字 | 黑色 | |
标志规格 | ||
包装袋 | 感染性标志 | 高度最小5.0 cm |
中文文字 | 高度最小1.0 cm | |
英文文字 | 高度最小0.6 cm | |
警示标志 | 最小12.0 cm×12.0 cm | |
利器盒 | 感染性标志 | 高度最小2.5 cm |
中文文字 | 高度最小0.5 cm | |
英文文字 | 高度最小0.3 cm | |
警示标志 | 最小6.0 cm×6.0 cm | |
周转箱 | 感染性标志 | 高度最小10.0 cm |
中文文字 | 高度最小2.5 cm | |
英文文字 | 高度最小1.65 cm | |
警示标志 | 最小20.0 cm×20.0 cm |
B.1.3.3 带有警告语的医疗废物分类标志的底色为包装袋和容器的背景色,边框和警告语的颜 色均为黑色,长宽比为2:1,其中宽度与警示标志的高度相同。
B.1.3.4 标志和警告语的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准确,套印误
差应不大于1 mm。
B.1.4 暂存间标志样式可参见图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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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4 医疗废物暂存间标志
B.2 场所标志设置要求
B.2.1 医疗废物暂存间标志设置位置如图B.5 所示。
墙壁
门
图B.5 医疗废物暂存间标志设置示意图
B.2.2 医疗废物分类标志设置位置如图B.6 所示。
墙壁
分类标志
分类标志
图B.6 医疗废物分类标志设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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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容器标签设置要求
B.3.1 位置应明显可见且易读,不会被容器、包装物自身的任何部分或其它标签盖住或遮住。 标签在各种包装上的粘贴位置如下:
a) 箱类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
b) 袋类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c) 桶类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
d) 其它包装:位于明显处。
B.3.2 容积超过450L的容器或长宽高均超过1m的包装物,应在相对的两面设置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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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C
(资料性)
消毒记录表
《消毒记录表》参见表C.1。
表C.1 消毒记录表
编号:
日期 | 地面、墙面、物体表面 | 转运箱(桶)、转运车 | 空 气 消 毒 |
操作人 | |||||||||||
消毒 时间 | 消毒剂 名称 |
浓度 | 消毒方式 (对应方式打 √) | 消毒 时间 | 消毒剂 名称 |
浓度 | 消 毒 方 式 (对应方式打 √) | 消毒 时间 | 累计 时间 (h) | ||||||
擦 拭 | 浸泡 | 喷洒 | 擦拭 | 浸泡 | 喷洒 | ||||||||||
月 日 | |||||||||||||||
月 日 | |||||||||||||||
月 日 | |||||||||||||||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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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D
(资料性)
暂存间医疗废物收集交接登记表
《医疗废物收集交接登记表》参见表D.1。
表D.1 医疗废物收集交接登记表
年 月 科室: | ||||||||||||
项目日期 | 感染性废 物 | 损伤性 废物 | 化学性废 物 | 病理性废 物 | 药物性废 物 | 交接时间 | 包装是否 符合要求 | 科室交接废物 人签名 | 专管接废 物人签名 | 科室监督人 签名 | 去向 | 备注 |
医疗废物暂存间 | ||||||||||||
医疗废物暂存间 | ||||||||||||
医疗废物暂存间 | ||||||||||||
医疗废物暂存间 | ||||||||||||
医疗废物暂存间 | ||||||||||||
医疗废物暂存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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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参见表D.2。
表D.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格式)
机构名称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期 | 感染性废物及其他 | 损伤性废物 | 机构交接人员签 名 | 废物运送人员签名 | 交接时间 | ||
体积(箱) | 重量(kg) | 体积(箱) | 重量(k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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