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自2017年以来,徐某等人在境外组建“创新科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先后在菲律宾、柬埔寨等地设立诈骗窝点,主要针对中国公民实施“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该集团通过中介组织以“高额报酬”相诱,招募境内人员赴境外实施诈骗。现初步查明涉案犯罪嫌疑人1200余人,已到案580人,实施诈骗行为3000余起4亿余元。莒县法院已对131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典型意义】
近年来,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呈现规模化、集团化等新特点,部分犯罪分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作为不法中介诈骗集团输送人力,成为电诈黑灰产业链的重要环节。部分犯罪分子明知出境系从事电信诈骗活动,仍以旅游、探亲、求学、务工、经商等虚假事由骗领出入境证件,出境即实施电诈犯罪。本案即是一起在境外成立诈骗犯罪集团、大肆招募境内人员出境实施诈骗犯罪活动的典型案例。莒县法院坚持全链条严惩“元凶”“帮凶”,依法精准定罪量刑,斩断人员供应链,强力震慑了电诈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铲除了跨境电诈犯罪的人力供给土壤。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陈某通过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谎称有内部渠道可预约接种HPV疫苗,诈骗181人134万元。东港区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退赔全部款项。
【典型意义】
近年来,HPV疫苗在女性群体中备受关注,逐渐成为疫苗界的“网红”。不少犯罪分子盯上了HPV疫苗热度上升、加价抢购的现象,虚构“内部渠道”预约,诱骗女性支付高昂接种费,严重侵犯了女性群体的财产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案的依法审理,有效制止了犯罪分子的不法行为,展示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鲜明态度与坚定立场,体现了妇女权益保护的防火墙从现实生活扩展至网络空间,实现全面、立体、多维保护。
【基本案情】
2017年以来,姚某彬等人虚假宣传保健品成分及疗效,以高额汇报、投资无风险为诱饵,制定固定的销售和返利模式,引诱发展对象认购产品并成为代理骗取财物,获取巨额非法利益。截至案发共发展为17个代理体系,注册代理人数26.4万人,非法获利18.4亿元。岚山区法院审理认为,姚某彬等人以推销产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产品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以姚某彬等3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到三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追缴到位犯罪所得5.6亿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以“高额返利”为名实施传销犯罪的典型案件。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姚某彬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综合全案量刑情节裁量刑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并加大罚金刑的处罚力度,释放从严惩治的强烈信号。同时,本案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警惕高额返利骗局,避免误入传销陷阱。
【基本案情】
孙某因对物业服务不满,言语侮辱物业女工作人员郑某,郑某丈夫葛某找到孙某理论,孙某率先动手,随后两人互殴,葛某致孙某两处轻伤。孙某治疗花费5000元,但提出56万元赔偿请求并不予谅解、扬言闹访,请求法院对葛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实刑。日照中院在依法查明孙某有错在先的情况下,决定适用赔偿保证金公证提存制度,指导葛某将5万元赔偿金提存到公证处,依法对葛某改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典型意义】
该案系我市首例适用赔偿保证金公证提存制度的刑事案件。该案的判决充分体现了司法审判坚决反对“谁闹谁有理”的鲜明态度,传递出分清是非对错、树立行为规则的刑事司法理念。该案例先后被司法部、山东高院等媒体转载,并入选《应用法学研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案例专刊》。
【基本案情】
2020年9月,唐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赴缅北诈骗窝点,纠集、组织境内“跑分”人员和“卡农”,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转移资金提供帮助,其行为关联60名被害人,涉案金额173万余元。2023年7月至8月,其知道被公安机关通缉,在窝点多次向其户籍地派出所民警表达回国自首意愿,并于2023年10月步行4日至边境口岸,入境时被抓获归案。五莲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明知自己已被通缉,在窝点期间即向公安机关联系投案,并主动前往口岸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入境,后被抓获,依法应认定自首,从宽处罚。同时对其以在诈骗窝点被殴打而属胁从犯的辩解,综合认定其在窝点积极发挥作用,具有一定人身、通讯自由,并非受胁迫参加犯罪,不属于胁从犯,依法以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典型意义】
赴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以明确方式表达投案意愿,并以实际行动归案接受调查,即是对跨境电诈犯罪持续严打高压震慑的结果,法院通过依法认定自首,进一步传递鼓励主动投案的价值导向;同时综合案情依法认定被告人非胁从犯,充分体现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案例入选了“两高一部”依法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11年,日照某小区因车位施工与规划不一致,十余年未能办证,29户业主于2023年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逾期办证违约金,一审法院判决支持诉求,开发商不服提起上诉。日照中院二审查实业主起诉的主要目的是督促办证,且该小区仍有百余户业主尚在观望,涉及面广、潜在量大。为彻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合议庭决定向“府院联动”要对策。法院与住建、自规部门迅速达成一致,联合现场办公,指导开发商全面整改,完成办证验收准备,并多次组织业主及开发商协商调解,最终促成业主作出让步,降低违约金数额请求,二审改判开发商支付29户业主2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违约金,为开发商减轻了包袱。结案后一个月内,督促完成了小区全部车位办证,等待观望的百余户业主也与开发商自行和解,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典型意义】
该案是房地产领域府院联动实质解纷的典型案例。日照中院没有针对追讨违约金问题就案办案,而是在查清事实、摸清底数、找准症结后,主动对接政府部门,联合指导开发商整改,从根本上解决了困扰业主长达十余年的车位办证问题,最终促成业主与开发商和解,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企业解困、群众安居的“双赢多赢共赢”效果,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基本案情】
日照华伟纺织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销售纺织导电纤维等为主的企业,在职职工500余人,拥有“山东名牌”等多项省、市荣誉称号。因对外担保负担过重、资金链断裂等原因经营陷入困境,于2024年1月29日向日照中院提出预重整申请。2024年2月,日照中院探索适用预重整机制,以适度介入方式指导各方利益主体通过自主谈判形成预重整方案,与市工商联、高新区管委合力解决投资人招募、债权人权益兑付、企业信用修复等难题。进入重整程序后,案件仅用17天即结案,重整计划草案20天即执行完毕,盘活存量资产7878万元,释放土地131亩,切断担保圈债务3698万元,债权人和企业职工利益实现了最大化,企业信用得以修复,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典型意义】
该案系全市首例破产“预重整”成功的案件。通过司法挽救功能前置,给企业提前“输血”,向其提供破产法律知识科普和预重整引导服务,从根本上践行破产拯救价值理念,有效节约了程序成本和司法资源,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基本案情】
2010年,徐某堂与侄子徐某亮签订《叔侄家业继承协议书》,由徐某亮给徐某堂安置房屋、负责生活就医等,徐某堂的两间房屋归徐某亮所有,并征得女儿徐某芹同意。2018年徐某堂的两间房屋拆迁。2020年徐某堂去世。2024年徐某芹起诉要求继承徐某堂房屋所获得的安置楼房。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徐某芹的诉求,徐某芹不服上诉。日照中院二审期间经走访调查村委工作人员、协议见证人、亲友邻居,认定徐某亮履行了对徐某堂的扶养义务,依法支持徐某亮按照遗赠协议取得房屋,驳回徐某芹的上诉。
【典型意义】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问题成为重要的民生工作,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不仅是关系千万家庭的“家事”,也是全社会应担负的“国之大事”。遗赠扶养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行为准则和价值引导,但实践中遗赠双方常因被扶养人子女不配合、扶养人未尽到扶养义务等产生纷争。本案肯定了多年来侄子对老人生活的照料和情感的陪伴,对女儿因房屋升值利益诱惑下而阻止侄子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给予否定评价,彰显了司法对诚信履行遗赠扶养协议行为的倡导和鼓励,让孤寡者“老有所养”,让养老者“心有所慰”,对于弘扬中华民族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具有积极意义。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至7月,牟某军与其妻张某梅、其未成年女儿牟某发生争执后,屡次掐对方颈部,或持菜刀、热水壶进行威胁。期间公安机关对牟某军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达《家庭暴力告诫书》予以训诫,但其仍未停止暴力行为。经审查,牟某军对申请人张某梅母女身体及精神造成了损害,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法院依法支持公安机关代张某梅母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牟某军对申请人牟某、张某梅实施殴打、侮辱等家庭暴力行为。
【典型意义】
该案为全市首例由公安机关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实践中,受害人因受到强制、恐吓等不敢或者不能亲自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为最大限度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等可以代为申请。本案中法院依法支持公安机关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充分调动了社会治理力量,避免了特殊弱势群体保护的盲区,进一步织牢织密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网,合力保障其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基本案情】
经开区生物化工园区的某医药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市场环境变化导致资金链断裂,拖欠建筑公司工程款2600余万元,引发下游供货商、农民工多次信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开区法院发现医药公司除未完工建筑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入驻生物化工园区需有相关资质,建筑拍卖流拍可能性极大。经开区法院遂主动对接经开区管工委,多方协调下引入符合生物化工园区资质要求的第三方投资接手案涉建筑,实现医药公司解困、建筑公司受偿、园区土地盘活“三赢”效果。
【典型意义】
法院执行工作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环,特别是涉企执行,既要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又要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市场稳定。本案执行过程中,法院将案件办理融入辖区招商引资工作大局,准确把握双方当事人真实需求,积极对接党委政府,府院联动实现“三赢”局面,充分展现了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担当。
【基本案情】
日照某电气公司因买卖合同等10件纠纷,被诉至五莲县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涉案标的额3000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五莲县法院对该企业厂房、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等资产进行依法查封并拍卖,但一拍、二拍、变卖均流拍。为妥善处置该资产、尽快兑现债权人胜诉权益,该院启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了解到市北经开区管委会正为招商引资项目寻找土地厂房,遂主动对接管委会,共同与招商引资公司及被执行企业沟通,最终促成招商引资公司按照变卖流拍价格收购被执行人上述财产,既盘活了被执行人闲置资产、一次性执结10起案件、兑现3000万元债权,又加速了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典型意义】
本案是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以“执行+招商引资”方式顺利化解涉企执行案件的典型案例。该案面对涉案财产多次流拍的僵局,及时转换思路,了解政府招商需求,推动招引企业购买流拍厂房、土地,实现系列案件一次执结、闲置资产“变废为宝”、招引项目加速落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多重效果。新引进的山东某金属公司泡沫铝多孔金属研发生产项目总投资2亿元,达产后年产值达1.5亿元。
【基本案情】
日照某置业公司开发建设市北经济开发区一住宅项目,一期项目建成后资金链断裂,二期项目建设停滞。该公司欠付2.75亿元建设工程款、2.8亿元银行贷款、714万元返还业主的购房款,且有数十名农民工信访追讨欠薪。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五莲县法院审慎分析当前房地产形势,认为处置被执行企业的现有房产难度较大,且即便能够处置,项目二期的后期施工、竣工验收等也极难完成,易产生项目烂尾风险,遂决定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化解难题。五莲县法院与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接沟通、达成一致,以现有房产抵债为方向促执行和解。经十余次组织调解,不断修改和解协议内容,最终促成各方和解,即按照第一次拍卖保留价将现有未出售房屋分别抵顶给购房消费者、建设公司、银行,日照某置业公司负责二期项目继续施工、完成竣工验收,一次执结5案、化解债务总额5.3亿元。
【典型意义】
该案是府院联动促成执行和解、综合化解房产及金融风险的典型案例。案件执行过程中存在着债权人众多、标的额大、查封房产处置难、项目存在烂尾风险等多重难题,为尽可能保证各方利益,五莲县法院联动政府研判最佳方案、共同做各方和解工作,最终一揽子促成多个问题解决,实现了兑现各方债权、项目继续施工、企业正常运转的多赢效果,有效避免了房产领域风险与金融风险。
来源:日照中院
编辑:丁晓 马玉涛 于珊依
审核:郑家泰 尤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