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我为止】审执一体处纠纷 打造法庭新“枫”景
政务
2025-01-26 16:36
山东
“这面锦旗我一定要亲手交给刘法官,虽然天气冷,但我的心暖暖的。”“刘法官跟我谈了很多次,让我学会了放下,终于解开了我的心结。”近日,王女士带着一面写有“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锦旗来到了日照经开区法院奎山法庭。2023年2月,王女士向某公司订购集成房屋一座,双方协商,该公司负责安装王女士购买的配套家具家电设施后运送该集成房屋。该公司委托第三人运输,但不幸的是,在运送集成房屋的途中运输车辆与一辆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货车司机经抢救无效死亡,集成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均损毁。事故发生后,某公司与王女士协商重新制作集成房屋一座以作为赔偿,但就房屋配套家电设施的损害赔偿问题,双方迟迟未达成一致,王女士极为愤慨,遂就家具家电赔偿问题诉至日照经开区法院。“我不接受调解,原告主张损害的家具物品不是我们负责提供的,我认为我们公司没有任何责任。”接收案件后,承办法官刘泽明给某公司拨通电话,本想了解案件缘由,说明来意后,某公司拒绝协商且态度强硬。为查清案件事实,找准突破口,刘泽明决定从损害事实发生的源头着手,遂联系了交警大队并查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事故车载货物价格评估报告等材料。明确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与王女士物品的损失价值后,刘泽明再次给双方拨打了电话,经过一番交谈,双方情绪较上次均有所缓和。刘泽明决定再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一次调解,并向双方提出明确的调解方案。最终,王女士与某公司均认可调解方案,王女士同意从受损害的集成房屋内将配套家具家电设施搬离,某公司当庭支付王女士3000余元赔偿款。为防止搬离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发生冲突,承办法官秉持“案结事了”的办案理念,组织法庭干警到现场进行指挥,促使双方和平有序拆除,并提醒在拆除的同时,避免因拆除行为致使受损集成房屋的损失扩大。“约定拆除家具家电设施的时候我还在犯愁,万一他们阻拦我搬离怎么办,意外的是,在这么冷的天气里,刘法官来到现场帮助我们搬离,他对待案件的态度让我感动。”王女士感慨地说。“尽管当事人不一定了解我们办案的过程,但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们都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奎山法庭负责人刘泽明说。奎山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深化“立审执一体化”改革,做实纠纷全流程实质化解,着力打造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特色法庭,最大限度促成案结事了人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经开区法院
编辑:丁晓 马玉涛 于珊依
审核:郑家泰 尤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