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我为止】一次办好,让农民工安“薪”返乡

政务   2025-01-26 16:36   山东  

司法护“薪” 一次办好

“这么麻烦?年前还能拿到工资吗?”在一起劳务纠纷案件的庭前会议中,原告李某举同坐在旁听席的李某康小声交流着,而被告则一直要求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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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据悉,被告陈某担任某公司经理一职,此前联系原告李某举及李某康从事垃圾尾料处理工作。在公司经营不善停产后,李某举和李某康的一笔工资迟迟未能发放,因二人根据被告要求提供劳务服务,不清楚被告与公司关系,原告李某举便将陈某诉至法院。

安岚法庭法官助理李雪梅在组织双方围绕欠款事由、薪资组成等进行举证质证后,察觉到案情并非起诉状所陈述的那么简单,便当庭询问旁听人的身份,以及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李某康称其与原告是捆绑工作的关系,二人工资合并发,因打算先看看情况,故没有一同起诉。

02

调解过程


“他说的属实。虽然公司停工了,但也一直在协商处理农民工工资事宜,只是一时半会还无法处理完毕”,被告应声道。

一番调查后,李雪梅发现本案虽然涉及的劳务费数额不大,但李某举、李某康的家乡远在贵州省,临近春节,二人即将启程回乡,如果本案追加公司为被告、重新排期开庭,或者李某康另行起诉,二人都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也很难在年前拿到工资。

为“一次办好”农民工欠薪问题、让被欠薪者少跑腿,李雪梅征求双方意见后,打算尽力说服双方调解,于是为他们认真介绍后续诉讼流程和时限,并耐心劝导用工方主动承担起义务责任。在把法理事理掰开揉碎讲清楚后,李某康也主动申请作为原告参加诉讼。

在法院调解下,被告承诺先行垫付两名原告的捆绑工资27400元,并在事后向公司报账追偿,原告同意配合被告后续追偿工作。为让二人安心回家过年,本案将劳务费支付时间定于春节前。

这是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农民工“薪愁”的一抹缩影。近年来,岚山区法院安岚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充分发挥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不断加大涉农民工案件调解力度,倾力让农民工“一次办好,少跑腿”。




来源:岚山区法院

编辑:丁晓   马玉涛  于珊依

审核:郑家泰  尤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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