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阵地释放基层治理大能量——日照经开区法院奎山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纪实

政务   2025-01-17 14:31   山东  

基层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的最前沿,如何让群众在这里感受司法力量、触摸法治温度? 

  日照经开区法院奎山法庭用行动给出答案: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引领,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灵活运用巡回办案、纠纷联调联处、立审执一体化等机制体制,让更多矛盾纠纷就地一次性、一站式化解。 

巡回办案到一线 实现矛盾家门口化解


  “都看懂了,法官给咱算得明明白白的了。”11月5日,在奎山街道某村居会议室,法官刘泽明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一起法定继承中共有物分割案。庭审结束后,他借用会议室的白板,对该案涉及房屋的继承关系进行梳理,令在场当事人心服口服。 

  该案涉及的五间平房原系李某与前夫闫某共有。数年前,闫某去世,其产权由父母妻女继承。后来,李某改嫁搬离房屋,闫某的父母也相继离世。 

  “房子的继承权究竟如何分配?”“如果拆迁自己能有多少收益?”每每路过这处房屋,闫某的大哥心里总犯嘀咕。今年9月,他联合兄弟姐妹,将李某告上法庭,请求对这处房屋进行所有权分割。 

  “这五间平房原本不值多少钱,然而一旦拆迁,可能会成为引发家庭矛盾的导火索。”敏锐“嗅”到这一案件可能引发的矛盾,刘泽明果断联系村居,共同化解此案。 

  在村党支部书记及村民的见证下,刘泽明依据民法典审理此案,并在庭后组织调解,明确相关当事人的继承份额。在法官的明法释理下,最终,闫某的大哥仅要求明确房屋使用权,不再主张对房屋产权进行分割。 

  在基层,涉及财产继承、邻里纠纷、房屋买卖等类型案件较多,若得不到妥善解决,极易引发更大矛盾。近年来,奎山法庭将基层调查作为化解矛盾的“密钥”,选择性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裁判,避免小矛盾引发大纠纷,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纠纷联调联处 画出基层治理“同心圆”


    今年,奎山街道整合奎山综治中心与辖区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资源力量,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这个新机制,让更多资源聚合共享,法庭在办案时有了更多助力。 

  在一起机械设备租赁案中,原告陈某将价值77万元的机械设备租赁给被告贾某使用,合同到期后,贾某失联,一宗设备也随之失踪,这让陈某非常着急。 

  立案后,电子送达一直没成功,刘泽明根据原告律师提供的地址,几次到现场寻人未果。基于矛盾纠纷联调联处机制,刘泽明联系奎山派出所,得知贾某因一起案件已被奎山派出所传唤,将于三日后去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派出所的配合下,法官顺利与贾某“碰了面”。

 

  “不是我故意躲避债务,设备在另一起案件中被扣押,我在黄岛法院还有一起官司,等债权执行到位,设备就可以解封了。”贾某坦陈,并主动承担租赁案的连带责任。 

  经核实,贾某所述情况属实。最终,在刘泽明的多次调解下,该案顺利化解。1-11月,奎山法庭共指导前端解纷25件。 


立审执一体  于根源上调处纠纷

  案件调解或判决就结束了吗? 

  不,案结事了人和才是最终目标。 

  奎山法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立审执一体推进,实现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 

  近日,在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中,原、被告对施工中实际使用钢筋吨数产生分歧,经鉴定仍不认可,导致被告没有按期支付工程款。 

  因双方均为企业,本着减少企业诉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原则,收案后,刘泽明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主动向建筑领域的权威单位请教相关知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调解成功后,法庭干警们并未“撒手不管”,而是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多次联系被告释明不按照调解书履行可能带来的后果及承担的经济成本和付出的信誉代价。近日,在干警们的多次督促下,被告已按期给付原告全部款项。 

  如今,在办案过程中融入执行理念,一次性解决纠纷,已经成为每名法庭干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今年以来,奎山法庭67.9%的案件调解撤诉、86.6%的案件服判息诉,当庭履行案件数同比增长19.6%,无一案上访。 




来源:经开区法院

编辑:丁晓   马玉涛  于珊依

审核:郑家泰  尤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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