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我为止】经开区法院:入户门安装摄像头侵犯隐私?法院诉前调解促和谐

政务   2024-12-25 16:54   山东  


“丁叔,这个事,确实我错了,我向你道歉,走,我捎你回家吧。”近日,在日照经开区法院的诉前调解室里,小李向老丁诚恳地道歉,双方冰释前嫌、言归于好。

老丁和小李是同住一个单元的对门邻居。小李因工作原因,经常出差在外,家里只有其老婆和年仅一周岁的儿子。最近一段时间,小李老婆总是听见有人敲门,开门时,却发现没有人。细心的小李为了安全起见,便在自家门口安装了摄像头,以便随时查看家门口的动静。然而,此举却引来了老丁的不满。

“这是我出入家门的必经之路,而且是唯一通道,我每天在你的监控之下,出出进进,你严重侵扰了我的私人生活,这必须拆了……”老丁实在忍受不了,便找小李理论,并要求小李拆除摄像头。

在遭到小李拒绝后,老丁便一气之下,将小李诉至经开区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小李立即拆除摄像头并把录制内容全部删除,同时支付老丁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

经开区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双方是对门邻居的关系,决定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该纠纷。

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

调解员接手案件后,立即审阅案件材料,梳理基本案情,并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同时和双方当事人约定来法院进行调解。

“那摄像头,让我没有一点隐私。”

“我老婆、孩子的安危,你给我负责?我坚决不拆……

  一见面,双方的情绪都比较激动,又开始你一言我一语的争论。

“你们先不要争论,听我给你们分析一下。”调解员一开口,老丁和小李都不说话了。

“为了自身安全,小李你有权在自己的家门口安装摄像头,但你安装的摄像头能拍到老丁那边,就不太合适了,毕竟咱每个人都有隐私权。”

“老丁,你年纪大,很多大道理你比我懂得也多,小李安装的摄像头,确实不应该照到你那边……

“你看你们又是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咱能不能放下情绪,心平气和地针对实际问题协商解决一下?”

老丁和小李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看到双方的态度都有所缓和,调解员便趁热打铁,继续引导他们从邻里和睦的角度出发,相互换位思考,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小李同意调整摄像头的拍摄角度,并当场把录制内容全部删除,老丁也自愿做出让步放弃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至此,一起因安装摄像头引发的邻里纠纷得以顺利化解。于是,便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日照经开区法院在处理邻里纠纷时,积极整合调解资源、凝聚多方力量,在把握当事人真实诉求的基础上,善用调解方式,努力营造和谐的邻里关系,以“案件到我为止”的担当,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来源:经开区法院

编辑:丁晓   马玉涛  于珊依

审核:郑家泰  尤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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