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我为止】东港区法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法官这样力促案结事了

政务   2024-12-25 16:54   山东  

与邻为善一直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多年邻居,原、被告在处理邻里纠纷时更应本着相互尊重、体谅的原则解决问题,而不是让事态不断升级。和谐、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原、被告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公民应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近日,东港区法院涛雒法庭在办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促使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赵某与崔某系多年邻居,平时关系比较融洽。2024年1月,赵某家中供暖管道突然爆裂,致使暖气水渗入楼下崔某家中,造成崔某家屋顶、墙壁、家电、衣柜等均有不同程度受损。之后,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二人迟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本和谐的上下楼邻居变得不再亲近,崔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接到这起案件后,承办法官首先与双方分别进行沟通,对赵某房屋漏水情况、崔某房屋遭浸泡情况进行确认,了解情况后开展调解工作,但双方因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庭前调解工作再次搁浅。

面对此种情况,为更好了解案情,承办法官决定前往崔某家中进行实地勘察。在勘查过程中,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一间间房屋查看具体损失,当赵某看到真实毁损情况时,其很快意识到因自家漏水给对方带来的各种不便,态度便有所缓和。见此情形,承办法官立即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根据争议焦点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但双方对损失数额仍然分歧较大,纷纷表示让法官进行判决,并表示相信法官能够做出公正的判决。

承办法官看双方和解无望,案件进入审理环节。法官对崔某主张的十项损失逐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分析论证,最终确定了13 000元的赔偿数额。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上下楼邻居,和谐社会的共建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努力,友善的邻居环境更能使双方获得幸福感,便在判决书中写下了开头那段话。

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赵某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崔某对这一结果非常满意,邻里之间的这桩闹心事儿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每一起案件就是一个引领社会风尚的指向标,每一场庭审就是一堂法治公开课,每一份判决就是一张法治宣传单”,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更是肩负着重要使命。东港区法院将继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司法裁判工作之中,发挥裁判文书规范、指引、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作用,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来源:东港区法院

编辑:丁晓   马玉涛  于珊依

审核:郑家泰  尤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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