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报讯 (融媒体记者 张玉辉 尹晗 杨瑞静)近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刘翔峰案”在经过长达2年的调查和审理后,迎来了一审判决:刘翔峰因故意伤害、受贿、职务侵占等罪名被判处17年有期徒刑,并处以42万元罚款。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翔峰在湘雅二医院工作期间,为牟取额外手术费用,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罗原灯夸大患者病情、虚构患者病征,给6名不具备相关手术指征的患者实施手术,致5人重伤、九级伤残,1人轻伤;利用职务便利,在引进医药产品上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66万余元。刘翔峰利用主持或参与手术的工作便利,收受医药产品销售人员回扣358万余元,非法侵占价值193万余元的手术耗材。上述手术耗材已被依法收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翔峰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刘翔峰有自首、坦白、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刘翔峰的涉案案情,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看后都会感到震惊。”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邓利强表示,医生可能会因病情和医学科学所限,无法百分之百治愈患者,但“不伤害”是医患关系的底线。枉顾医德与基本道德做出危害患者的事,则完全不可容忍。
医疗不端行为不仅损害了患者利益,也严重破坏了医疗行业的公信力。“刘翔峰案”使我们不得不审视医疗行业中普遍存在的其他不端行为。为此,《医师报》梳理了具有代表性的医疗不端行为案例,并邀请相关专家深入剖析,以增强医务人员对不端医疗行为的识别和抵制能力,从而建立更加公平、透明的医疗环境。
不端行为一:收受红包和回扣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案情经过:
2022年6月,四川省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原主任胡如华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04年,胡如华担任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一职,主要负责医院检验科的检验、行政管理,审签药品器材的请领、报销等工作。2011年至2021年,他利用科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财共计人民币77.5万元。
///述评
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指出,除收受回扣、商业贿赂外,医务人员向患者及家属索要红包的案例也屡有报道,索要红包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医疗行业的职业道德,破坏了医患之间的信任基础。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寻求医生的帮助,而医生却利用患者身心脆弱的状态索取财物,这种行为无疑伤害了患者及家属的感情,并损害了医疗行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此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取巨额财产,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医院的正常采购和管理秩序,且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胡如华的受贿行为主要涉及检验科,尤其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这种行为不仅浪费医院资源,增加医疗成本,还可能由于受贿行为可能导致不合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进而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产生负面影响,最终承担这些医疗成本的仍然是患者。
“刘翔峰案”和“胡如华案”的判决显示了我国对医疗腐败的打击力度。也提醒医疗机构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以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不端行为二:过度医疗和乱收费
坚持检查和治疗的“必要”原则
案情经过:
2024年8月,因过度使用呼吸机,导致患者继发多重耐药菌感染后死亡,河北邯郸两名医生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医院赔偿26万元。
司法鉴定认为,患者住院期间症状一度好转,后来在持续气道开放、使用呼吸机后,肺部陆续感染曲霉菌、鲍曼不动杆菌等多重耐药病菌,诊断为Ⅱ型呼吸衰竭、感染中毒性休克等,因病情加剧转至重症医学科,5天后死亡。
邯郸市卫健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邯郸市第一医院呼吸二科主任郭瑞霞、主治医师闫秀萍两名涉事医生未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对患者使用呼吸机的过程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导致患者死亡这一后果的主要原因。
///述评
过度医疗行为严重违反了治疗规范和医师的职业道德。张勇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明确将过度医疗行为纳入法条。作为医师,对患者负有谨慎治疗的责任,因私利而故意实施伤害性行为是不可容忍的。
过度医疗现象不是某一方造成的,患者、医院、医生、监管部门……身处医疗环节中的每一个人都负有一定的责任。北京国振律师事务所王冰此前在《医师报》发表文章称,“过度医疗”的形成原因,其中不乏医师参与其中,或者是参与的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纠纷;或者是为了个人私利超范围检查。
王冰建议,为维护医师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坚持检查和治疗的“必要”原则。只要是与诊断和治疗相关并且必要的,开具都是合乎情理的、法律也予以认同。一旦被认定为参与其中或谋取私利,轻则受到警告,重则陷于一起与自己根本没有关系的医疗纠纷中。
在美国,并非所有接受高精尖治疗的人都是真正需要者。过度医疗的症结在于能大量报销的医疗服务往往容易被过度使用,而那些不能报销的项目则全然相反。中华医学会杂志社原社长兼总编辑游苏宁表示。
然而,有一种情况并不属于过度医疗范畴。“很多晚期肿瘤患者和家属只要有一丝希望也不愿放弃治疗,四处求医,他们更愿意尝试新药、新治疗方式,这也意味着绝大部分花费需要患者自费。”哈尔滨血液病肿瘤研究所所长马军教授曾接受《医师报》采访时表示,国外医保体系具有多元性和规范性,有很多新疗法、昂贵药物都能进入医保和商保的承保范畴,相当程度上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而在国内,由于很多抗肿瘤新药和新疗法没有纳入医保,加上商业保险没有普及,想既治疗肿瘤又花费少就很困难。
不端行为三:骗保
薅“救命钱”按诈骗罪处理
案情经过:
2023年3月,无锡虹桥医院放射影像科医生朱成刚怀疑医院涉嫌伪造病历,骗取医疗保险,并向医院上级管理部门实名举报。2024年9月22日,无锡市医保局根据举报线索受理调查、初步查实。
检查发现,该院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28.4万元,其中以勾结中介或以免费体检为名,拉拢诱导参保人员虚假住院,通过伪造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等,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1179.2万元。
当地医保部门已解除该院医保服务协议,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将对参与欺诈骗保的参保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述评
“除上述案例外,还有部分人员在医保监察尚未全国联网和数字化,DRGS及三明医改年薪制等制度工具尚未使用的时间窗口,钻了制度的漏洞。”浙江省丽水市人民医院徐存来医生表示,虽然作案方式不同,但其都是不惜违法犯罪也要为自己牟利的疯狂逐利动机,其结果都是损失患者切身利益,让本来就已经脆弱的医患关系进一步动摇,造成医保基金“救命钱”的大规模浪费。
医保基金是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医疗权益的重要资金来源,针对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主要依据诈骗罪进行处理。张勇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为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这些法律法规不仅体现了国家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医疗秩序的决心,也彰显了国家对公共利益的保护态度。”
“通过‘无锡虹桥医院骗保案’,我们可以看到公共监督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手段。”张勇表示,今年10月9日,发布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作出五项重点工作部署,对于推进社会监督常态化具有重要意义。
不端行为四:泄露隐私
泄露患者隐私或面临“三重责任”
案情经过:
2022年1月,山东省日照市中心医院的一名男医生疑似在某平台直播妇科手术,并引发了公众的强烈愤慨和舆论的高度关注。
据报道,女患者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男麻醉师偷拍。涉事医生厉某某被刑事拘留,并提请批捕,同时依法依规注销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被开除。此外,日照市东港区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对日照东港区政府、日照东港区卫健局、涉事医院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的11名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的人员予以免职。
///述评
隐私就是个人私密,包括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张勇表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侵犯隐私的六类行为具体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张勇表示,根据《民法典》《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侵犯患者隐私的情节轻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如今,直播在医药卫生行业进行学术交流中早已司空见惯,并逐渐取代了“观摩”“示教”等用词。但无论直播还是观摩,都是“对内”的,也都是有规矩可依的。广东省委党校法治广东研究中心、应急管理教研部主任宋儒亮表示,一旦确认进行直播,这4个方面尤其要知晓、重视、落实:一是确认直播平台是否有进行合规审查的独立机构;二是确认直播主体具备有符合开展直播的法律资格;三是确认直播是否涉及个人信息侵犯问题;四是对直播涉及的个人信息进行影响评估。
不端行为五:虚假宣传
误导性宣传“后果很严重”
案情经过:
2024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曝光了10起民生领域的违法广告案例,以规范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其中,医疗领域的违法广告占据主要部分,10个案件就有8起案件涉及医疗。这些案件包括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夸大医疗效果、使用有毒药品宣传,以及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进行虚假推荐等多种违法行为。
其中,在河北省隆化县医院广告违法案中,河北省隆化县医院通过互联网发布医疗广告,宣传“治愈率高、无副作用”“手术成功率在99%以上”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保证,被处以22万元的行政处罚。望奎县人民医院广告违法案件中,该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其中含有“引进最新一代体外冲击波碎石机、肺功能检测仪和骨密度测量仪”等虚假内容。
///述评
针对医疗机构涉及虚假宣传的行为,相应的处罚措施会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来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点:通常情况下,医疗机构因虚假宣传将被处以罚款,罚款额度通常与其销售额或违法所得挂钩;如果虚假宣传导致患者遭受人身伤害,医疗机构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可能会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若医疗机构在广告审批过程中故意隐瞒信息,导致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虚假宣传,而监管部门已履行了审查核实的职责,则监管部门可免于责任,医疗机构可能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张勇表示,“当前医疗领域,医院普遍利用自媒体平台进行宣传。一旦宣传内容违反了广告法,医院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医生个人也拥有自媒体账号,根据《医师法》的规定,医生在进行医学科普时,其内容必须与其执业范围相匹配。如果医生在科普时超出了自己的执业范围,可能会误导患者,尤其是拥有大量粉丝的医疗领域大V,一旦发布错误的信息,对患者的负面影响将是极其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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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王璐
编辑:尹晗
审核:尹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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