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8月1日起,可在园区基础设施等13个领域常态化发行REITs基金,用于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基础设施的流动性。
所谓REITs,简言之就是将基础设施等不动产变成基金份额,实现上市交易。IPO是公司股权的证券化,REITs则是固定资产的证券化。
2020年,国家发改委正式试点发行REITs,已有一大批基础设施资产实现证券化交易,此次常态化发行,扩大了发行范围和领域,不再对底层实物资产最低收益率提出要求,一定程度上放宽了REITs发行条件,有利于中西部地区发行REITs。
REITs需公开发行,关系金融稳定,《通知》对其发行条件仍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
——在项目基本条件方面
项目权属要清晰,发起人(项目持有人)要依法合规拥有项目的经营权和收益权,不存在重大经济或法律纠纷。
底层资产要完整,原则上要将实现资产功能所必须的组成部分全部纳入底层资产范围。
运营收益要良好,项目运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收益来源要稳定且分散。
资产规模要足够,首次发行的项目其资产评估价值原则上不少于10亿元。
参与方经营状况要良好,三年内,不能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不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在项目合规要求方面
项目要符合宏观管理政策,不能与国家重大战略方向和战略规划相悖。
投资管理手续要齐备,项目要依法合规取得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各项手续。
项目土地要依法合规持有,不能存在权属纠纷。
项目在法律法规等角度上要具备可转让性。
201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后,在政府债务管理中,实行“开前门、堵后门”,并提出十年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的目标要求。近年来,一系列收紧政府债务政策的出台,加剧了园区平台公司的资金压力,园区很难再走通过平台公司融资修建基础设施,实现园区滚动开发,因此,如何筹资解决持续发展的问题,成为园区的头等大事,也是头等难事。
如能将园区的标准厂房、写字楼等固定资产证券化,可以快速收回园区在基础设施上的投资,一方面减轻债务压力,同时,也能一定程度上解决园区后续发展的资金问题。比如《通知》中明确要求REITs发起人需将回收资金用于项目后续建设,并在三年内使用完毕,。
尽管从理论上看,发行REITs对于解决园区发展有千般好处,但由于其发行条件严苛,技术要求高,对于园区,特别是中西部园区,短期内还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
——项目收益低,基金难有市场。园区发行REITs主要的底层资产是标准厂房和写字楼,其主要的收入来源是租金。2022年发行REITs的华夏和达高科产业园的平均租金达到近40元/月/平方米。中西部园区企业的经营效益普遍不高,特别是标准厂房,很难达到如此高的租金收益,基金收益难以保障,投资者认购兴趣不大,是制约REITs发行的最关键因素。
——存在先天障碍,难以符合发行要求。《通知》要求发行REITs的项目,要投资管理手续齐全,权属清晰,达到可转让的要求。现实中,很多园区在修建标准厂房和写字楼时,项目匆匆上马,报建手续不全、验收不及时,使用划拨用地或协议转让用地,申报REITs需要花费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才能补齐手续。
截至今年5月,我国上市的公募REITs已达36支,发行规模已超1200亿元。市场判断,如将我国存量的基础设施按1%进行证券化,REITs的规模可达万亿。
当前,由于存款利率下降,国家鼓励长期资本入市,REITs因其低风险、收益稳定的特点,将受到长期资本的青睐。为此,园区可以根据《通知》的要求,以“遇到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导向,提前筹备REITs,盘活园区内的存量资产,筹集滚动开发资金,做强做大产业园区。
——开展政策研究。园区管理团队深化对REITs的认识,了解其对园区发展的重要性,同时,梳理相关的政策法规,熟悉发行要求和流程。
——进行项目咨询。大部分园区平台公司发行过公司债券,多数债券承销商具备基金管理资格,可以利用债券承销商熟悉企业的优势,向其咨询发行REITs事项,了解自身项目存在的不足,如何解决发行REITs中存在的问题。
——坚定实施信心。尽管当前中西部园区发行REITs困难,但由于储蓄利率下降,房地产投资属性降低,证券市场阴晴不定,在存款额高企的现实背景下,由于REITs收入稳定的特殊属性,未来投资会更加倾向投资REITs,中西部园区必将会迎来机遇。
——提高运营能力。发行REITs的关键是底层资产的运营收益,一方面要提升园区的能级,向附加值更高的产业攀升,拓展房屋租金上调的空间,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园区其他业务的运营,比如物业、充电桩、光伏和储能电站、停车场等,可作为底层资产除租金外的收入补充,增加项目收益,从而提升REITs的市场吸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