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照心头,时机不待人。炎炎夏日,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中国式现代化画出了宏伟蓝图,其中,在具体改革措施的首段,对国资国企深化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可见国资国企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作用。
《决定》确定的国资国企改革要求,既体现了十八大以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的“一以贯之”,同时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体现在“四个更加注重”。
——更加注重战略导向。《决定》创新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部门的战略协同”。过去更多强调国企要围绕战略谋发展,很少提出国资监管部门战略协同。是因为十八大以来,为了强化对国企的监管,纪检监察、组织、编制、审计、发改、巡察、国资监管等部门纷纷加大了对国企的监管力度,堵塞了监管漏洞,防范了廉政风险,但一定程度上也为国企经营戴上了“枷锁”,为了实现“放得活”又“管得住”的良好成效,《决定》在过去各项监督融合贯通的基础上提出了“增强战略协同”的新要求。国资监管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需要和国资国企发展现状,确定监管的战略导向和价值导向,在廉政上不遗余力强监管,但在具体经营方式和手段上,要为国企松绑赋能。
——更加注重效率效益。《决定》在对国资国企考核评价中创新提出“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一方面,这是对国有企业围绕国家战略、区域战略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并督促国有企业坚持分类发展,做深做实做精主业;另一方面在对国有企业经营效益的评价中不只是看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指标,更要综合资本投入的成本,看增加值的产出状况,对国企经营的全要素生产率和综合生产效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更加注重集中投入。国有资本分散投入一方面影响投资的效率,难以形成集聚效益,另一方面会挤压非国有资本的生存空间,影响整体的生产效率。为此,《决定》提出了国有资本投入的“三集中”,即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国有资本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真正发挥国民经济的“压舱石”“顶梁柱”作用。
——更加注重科技创新。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科学技术的颠覆性创新是关键性因素,国有企业要在关键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中,发挥“举旗定向”的功能。为此,《决定》提出“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面对国外在关键技术的“卡脖子”,国有企业要当创新创造的“先锋”,要把激发国有资本的“催化作用”,通过自主研发,创造更多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利用“天使基金”“创业基金”等投资平台,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国资国企深化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到“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改革永远在路上。我们既要深入研究《决定》中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出的新要求,同时也要善于发现其中蕴含的新机遇。
——自觉融入新质生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决定》中提出要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要完善推动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要通过标准提升、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国资国企可以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未来产业优先布局,找准位置、寻求突破,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力军”。
——自觉融入“数实融合”发展。现今已进入“数字时代”,数字经济已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决定》提出“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发展工业互联网,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数字产业集群”“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国资国企可围绕“元宇宙”,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要素化、公共数据授权经营、数据产品场景化应用、区块链等领域提前布局落子,服务实体企业生产效率提升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改善。
——自觉融入“双链”韧性提升。《决定》提出要提升“产业链”和“供应链”的韧性,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和供应链,建设国家战略腹地和关键产业备份。产业链供应链是实现“双循环”的保障,国资国企可以通过股权投资、合作经营等方式,主动承接一条或多条产业链供应链的建设,同时,把握建设国家战略腹地和关键产业备份的重大机遇,支持一大批国家战略性产业链和关键产业在当地落地,坚实当地制造业发展基础。
——自觉融入城乡融合发展。服务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既是国资国企的功能使命,也是国资国企未来发展的重大机遇。《决定》提出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网改造升级;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发展银发经济等,国资国企均可在其中找到相应的发展机遇,特别是对地方平台性国有企业,可在城乡融合发展中找到足够的市场化业务,从而落实《决定》提出的“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