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未落实防疫政策,居民擅自外出,人员大量聚集,引发疫情传播风险。为此,该小区所在街道的党委书记被免职。
根据“属地责任,属地承担”的原则,该党委书记对辖区内防疫工作组织不力,宣传动员不足,被免职也是规则之内,情理之中。
只是,居民不配合防疫要求,如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卫健部门应当执法到位,如违反《治安处罚法》,公安部门应当雷霆出击,从“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角度看,职能部门或多或少有些责任,但从处分的结果来看,只有乡镇街道孤独地承担了这份“属地责任”。
为什么职能部门能够置身事外呢?
因为职能部门都已成了“裁判员”,只需考核“运动员”,不用亲自上场“挥汗如雨”。赛场上失败的苦果,从来都是运动员承担,裁判员把哨吹好了,把牌举准了,他就是功臣。
为什么职能部门要当“裁判员”?
赛场上的“裁判员”有绝对的权威,“运动员”如果质疑“裁判员”的判罚,轻则黄牌警告,重责红牌罚下。
工作场上的“裁判员”位置更超然,事情干好了,是“裁判员”指挥得当,考核到位,事情没干好,就是“运动员”的责任。有利而无害的“裁判员”,争相追逐,也是情理之中。
为什么职能部门可以置身事外呢?
职能部门是规则的制定者。每项工作的实施方案都是由职能部门制定,在设计规则之初,他们把自己定性为“裁判员”,方案一旦被本级政府通过后,“裁判员”的身份就得到了确认,可以有理有据考核“运动员”。
职能部门是资源的分配者。每项重点工作都配套了项目资金和工作经费,“裁判员”理所应当有权分配。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资金,很多工作寸步难行,为了不被追责,“运动员”要绝对服从“裁判员”的指挥,才能拿到足够的经费,“为五斗米折腰”是“运动员”的常态。
乡镇地处偏远,位置排名靠后,话语权有限,天生“运动员”的命,本无可厚、无需多言。只是这种“裁判员”泛化的倾向,可能对与老百姓密切相关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所以需要多关注。
职能部门“裁判员”化,建立了超过乡镇的优势地位,在“虹吸现象”的影响下,大量的乡镇干部和优秀人才,会想方设法挤进职能部门,资金资源会流向职能部门,然而具体做事的乡镇,人员老化、人才凋零、资金匮乏,必然影响工作开展的效果,也会影响老百姓的具体利益。
另一方面,乡镇虽然习惯了当前的状态,抗压能力比较强,但再坚固的弹簧,挤压的时间长了、次数多了、力度大了,终究会断掉。
社会上一直诟病财政供养人员多了,如果一个“运动员”,配三个“裁判员”,干事的人少,吹哨的人多,人员必然会多。
如果让“运动员”多起来,“裁判员”少一点,财政供养人员能减少,迎接考核检查能减少,做具体事的人能增多,事也能干得更好,老百姓的利益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