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宣贯系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

健康   2024-09-24 19:15   江西  
点击上方"蓝字"
关注我们吧!


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目标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严谨的标准”重要指示精神,顺应公众健康保护、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产业发展需求,以提升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推动食品安全标准有效实施为目的,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及解读、宣贯等工作开展提供依据。市疾控中心特推出食品安全标准宣传系列内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


◎主要内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是中国针对0~6月龄婴儿食用的配方食品制定的一项国家标准,旨在确保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安全性和营养充足性。以下是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适用范围:明确为0~6月龄婴儿食用的配方食品。

2. 定义:新增了婴儿配方食品的定义,指适用于正常婴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满足0~6月龄婴儿正常营养需要的配方食品。

3. 原料要求:规定了婴儿配方食品中所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不应含有的物质。

4. 安全性指标:包括对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宏量营养素和微量营养素的指标要求。

5. 营养素含量: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小值或(和)最大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充足性和安全性。

6. 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将胆碱、硒和锰等对婴幼儿生长发育具有重要作用的营养素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

7. 微生物要求:规定了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可用的菌种及其要求,如活菌数应≥10^6 CFU/g(mL)。

8. 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删除了基础标准中已涵盖的相关内容,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 标签和包装:更新了标签和包装的要求,以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产品的营养成分和使用说明。

10. 实施要求:标准实施过渡期为2年,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前执行标准。

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升食品原料及其加工产品的黄曲霉毒素污染控制水平,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并为相关生产加工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和监管依据。标准自2021年8月22日起实施。



扫码关注

健康吉安
看健康吉安,守吉安健康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