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结构安全专项审查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要点
4.1 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4.1.1 结构安全专项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结构 布置和选型、设计参数、 结构分析主要结果等,并应提出确保结构安全的技术措施。
【说明】 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包括抗震、抗风技术措施的适用性、可靠性, 整体结 构及其薄弱部位的加强措施等。
4.1.2 结构设计计算书应包括软件名称和版本,力学模型, 电算的原 始参数, 结构自振特性, 整体计算结果, 主要构件的轴压比、剪压比 控制等。
4.1.3 建筑和结构初步设计图纸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的规定》的要求。
4.1.4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包括岩土特性参数、地基承载力、场地类 别、液化评价、剪切波速测试成果及地基基础方案。
4.2 专项审查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要点
4.2.1 建筑结构抗震概念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种类型的结构应有其合适的使用高度、单位面积自重和墙体 厚度。结构的总体刚度应适当(含两个主轴方向的刚度协调符合规范 的要求) ,变形特征应合理;楼层最大层间位移和扭转位移比符合规 范、规程的要求。
2 应明确多道防线的要求。
3 应从严掌握建筑结构规则性的要求;主楼与裙房间设置防震缝 时,缝宽应适当加大或采取其他措施。
4 高宽比较大时,应注意复核地震下地基基础的承载力和稳定。
5 应合理确定结构的嵌固部位。
4.2.2 结构计算分析模型和计算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正确判断计算结果的合理性和可靠性,注意计算假定与实际受 力的差异(包括刚性板、弹性膜、分块刚性板的区别) ,通过结构各 部分受力分布的变化, 以及最大层间位移的位置和分布特征, 判断结 构受力特征的不利情况。
2 结构总地震剪力以及各层的地震剪力与其以上各层总重力荷 载代表值的比值,应符合抗震规范的要求, Ⅲ、Ⅳ类场地时尚宜适当 增加。当结构底部计算的总地震剪力偏小需调整时, 其以上各层的剪力也均应适当调整。
3 对于结构的弹塑性分析,建筑高度超过 200m 应采用动力弹塑性分析。
4 高度超过 200m 的混合结构应有重力荷载下的结构施工模拟分析,当施工方案与施工模拟计算分析不同时,应重新调整相应的计算。
5 风控制时应有风荷载效应与地震效应的比较。
6 当计算结果有明显疑问时,应另行专项复核。
4.2.3 结构抗震加强措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对抗震等级、内力调整、轴压比、剪压比、钢材的材质选取等方面的加强,应根据烈度和构件在结构中所处部位及其破坏影响的不同,区别对待、综合考虑。
2 根据结构的实际情况, 采用增设芯柱、约束边缘构件、型钢混 凝土或钢管混凝土构件,以及减震耗能部件等提高延性的措施。
3 抗震薄弱部位应在承载力和细部构造两方面有相应的综合措 施。
4.2.4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波速测试孔数量和布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测量数据的数量应符 合规定;波速测试孔深度应满足覆盖层厚度确定的要求。
2 液化判别孔和砂土、粉土层的标准贯入锤击数据以及粘粒含量 分析的数量应符合要求;液化判别水位的确定应合理。
3 场地类别划分、液化判别和液化等级评定应准确、可靠; 脉动 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
4 覆盖层厚度、波速的确定应可靠, 当处于不同场地类别的分界 附近时, 应要求用内插法确定计算地震作用的特征周期。
4.2.5 地基和基础的设计方案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地基基础类型合理,地基持力层选择可靠。
2 建筑物总沉降量和差异沉降量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文章来源:https://jst.zj.gov.cn/art/2023/6/29/art_1229159347_58933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