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四川省勘察设计协会施工图审查专家委员会、四川省勘察设计协会施工图审查分会
1.住宅建筑中,一个方向剪力墙较多而在另一个方向剪力墙稀少,结构在两 个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相差较大,同时出现平面不规则情况,规范对这种结构类 型并未作明确要求,设计人员设计时未注意调整或无法调整结构布置,一般就按 常规剪力墙结构进行计算及构造,主流结构计算软件也不能很好处理这种结构类 型的计算,容易造成结构安全隐患,这种单向少墙剪力墙结构在审查中对结构判 别、抗震等级、加强措施、计算要求等如何把控及审查依据。
答:结构在两个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应接近,少墙方向根据地震倾覆力矩占 比和变形曲线特征按规范进行设计。
2.消能减震结构中消能器的最大间距宜符合剪力墙最大间距的规定。
问 (1):框架结构中消能器的最大间距是否参考同烈度框剪结构剪力墙的间 距要求。
问 (2):框剪结构中若受室内使用要求的限制,有刚度的消能器(金属阻尼 器、屈曲约束支撑等)的布置可否按消能器到剪力墙的间距确定,并满足同烈度 框剪结构中剪力墙的间距要求。
答:按《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97-2013 中关于消能部件布置原则执 行。
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 年版)第 12.2 节将水和土对混 凝土结构的腐蚀等级分为了微弱中强四个等级,大多数地勘报告中水、土对建筑 材料的腐蚀等级评价为微腐蚀,一般不会明确无腐蚀。
问 (1):施工图基础说明中桩主筋保护层厚度为50mm,是否已违反《建筑与 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第 5.2.11 条“灌注桩的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5;桩的纵向受力钢筋的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腐蚀环境中桩的纵向 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5mm。 ”的规定。
问 (2):设计图未明确水和土对混凝土结构的腐蚀等级时,是否已违反《建筑 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第 2.2.4 条,地基基础不满足耐久性设计要求。
答:“微腐蚀 ”等级是否属于《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 第 5.2.11 条中所述腐蚀环境由该规范解释。
4.如下某停车楼层高 3.6m(1.2m+1.7m+0.7m),窗洞下墙体高1200mm,窗洞高1700mm,窗洞上部框架梁高700mm,窗洞下墙体采用砌体砌筑,压顶钢筋后植筋锚入框架柱(600x600)内,抗震等级三级。模型中该框架柱按层高考虑,柱净高2.9m,计算反弯点位于柱高中部,柱图中该柱箍筋为Φ8@100/200四肢箍,因设置填充墙形成短柱,箍筋未全高加密,体积配箍率不足1.2%,违反《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6.3.9-1条及6.3.9-3条要求。
问 (1):该柱构造是否违反《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 第 4.4.9-2 条“剪跨比不大于 2 的柱,箍筋应全高加密,且箍筋间距不应大于 100mm。 ”要 求。此条剪跨比不大于 2 的柱,是否包含因设置砌体填充墙等形成的柱净高与柱 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 4 的柱、框支柱。
问 (2):该窗洞下墙体若采用 150mm 厚钢筋混凝土挡板,水平分布筋锚入框 架柱内,挡板与柱不设缝,形成的短柱其箍筋未全高加密,是否违反《混凝土结 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 第 4.4.9-2 条要求。
答:按《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 第 4.4.9-2 条及《建筑抗震设 计规范》第 6.3.9-1 条 4)执行。
5.某工程梁底纵筋实配钢筋量小于计算配筋量,类似柱、墙等构件出现此情 况时,是否按《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 第 2.1.1 条进行审查。
答:按《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 第 2.1.1 条执行。
6.构件受拉钢筋设计时,《混规》8.5.3 条提出了次要构件受拉钢筋配筋率 的要求,但规范又未对次要构件做明确定义,对于女儿墙、飘窗上翻墩、挑板、 有栏杆的上翻墩等构件能否明确哪些情况可以按次要构件考虑。
答:次要构件为“截面厚度很大而内力相对较小的非主要受弯构件 ”。
当采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第 8.5.3 条计算构件配筋率时, 设计者需要判断所计算的构件是否属于“截面厚度很大而内力相对较小的非主要 受弯构件 ”。
7.根据《工程结构通用规范》第 4.2.13 条地下室顶板施工活荷载标准值不 应小于 5.0KN/m² , 如果计算模型中输入的活荷载小于 5.0KN/m² , 但输入的恒载 比实际要求大,且等效总荷载不小于规范要求,此种情况能否核减不计为强条。
答:按《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 第 4.2.13 条执行。
8.根据《工程结构通用规范》第 4.2.2 条通风机房、电梯机房活载组合值 0.9,但目前软件统一按的 0.7 考虑,如果设计时未按 10.3(8*0.9/0.7)考虑, 外部审查是否会按强条定性。
答:按《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 第 4.2.2 条执行,计算输入时可 进行技术性处理或其他处理方式满足该规范要求。
9.对于多高层框架结构,当底层(或者个别其它楼层)不设置填充墙,而其 他楼层设置较多填充墙时,楼层间如何考虑竖向填充墙引起的刚度变化?当填充 墙采用柔性连接时,是否可以不考虑该影响?(现在住宅建筑往往底层架空,除 楼电梯间外基本无填充墙;公建竖向高度上某些层大开敞布置等。)
答:当填充墙与柱刚性连接,其附加刚度对结构的影响不能忽视时,应考虑 填充墙刚度对结构的影响;当填充墙与柱柔性连接时,可不考虑填充墙刚度对结 构的影响。
10.建设场地属于坡地地形区域,通过设置边坡支挡抬升形成建设平地,人 为改变了地貌,建筑位于边坡边缘(或陡坡)的情形,场地不利地段的水平地震 作用增大系数的取值问题。
(1) 该种情况是否属于《抗规》第 4.1.8 条情形进行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放 大?
(2) 若需考虑,可否考虑挡土墙对该增大系数进行折减?若可以折减,具体 如何操作?
(3) 当房屋基础采用桩基础或基础底面位于边坡坡脚处(或以下)时是否可 以增大系数或考虑对该增大系数进行折减?若可以折减,具体如何操作?
答:(1) 当场地改变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第 4.1.8 条的 条件时应按第 4.1.8 条执行。(2) 与是否设置挡土墙无关。(3) 与基础形式无关。
11.针对地勘报告中为软弱土层的抗震不利地段情形,部分审查专家(检查 专家)要求按《抗规》第 4.1.8 条进行地震效应放大,是否必须执行?
答:当抗震不利地段情况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第 4.1.8 条所述条件时,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规定乘以放大系数。
12.对于地下室顶、大屋面顶个别托柱(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其下部构件是 否必须按《高规》中转换构件的强条要求执行?部分审查专家(检查专家)要求 按强条执行。
答:按《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 第 4.4.10、4.4.11 条执行。
13.房屋长度超过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 8.1.1 条表中的规定时,什 么情况下进行温度应力的计算和设置后浇带?多层钢框架结构楼面和屋面板为 混凝土组合楼板,不考虑温度作用能做多长?
答:房屋长度超过《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表 8.1.1 规定时, 应采取相应的设计措施。
14.建筑改扩建中在屋面采用钢结构加层(单层)时,上部与下部结构形式 不一致,按《超限界定标准》是否属于特殊类型结构?是否必须进行论证?
答:按《四川省抗震设防超限高层民用建筑工程界定标准》DB51T5058-2020 属于特殊类型结构。
15.建筑幕墙设计中结构安全等级、重要性系数等取值是否必须同主体结 构?
答:按幕墙规范及非结构构件抗震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
16.地下室外墙采用设置单排桩时考虑由桩承担部分墙底弯矩是否合理?一 般桩顶嵌入深度以及钢筋锚固均为构造要求。
答:不建议桩承担地下室外墙底弯矩。
17.地下室抗水板在较大水浮力作用会脱离下部土层,此时抗水板的最小配 筋率是取 0.15%还是 0.20%?
答:最小配筋率取 0.20%
18.筏板基础中下柱墩范围内上部配筋是否需按柱墩总高度和最小配筋率控 制最顶部配筋?
答:根据实际受力情况由设计人考虑。
19.各现行通用规范前言中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能否 统一解释明确通用规范中和废止的原强制性条文的关系,以利于设计和审查人员 把握相应尺度。
答:通用规范“前言 ”已进行了解释。
20.《工程结构通用设计规范》第 4.2.7 条:工业建筑的楼面活荷载取值不 应小于表 4.2.7,工业厂房中无设备区域的操作荷载、参观走廊等是否仍可按《荷 载规范》第 5.2.2 条中规定取值?
答:按工艺需求和实际使用功能按相关规范取值。
21.《工程结构通用设计规范》第 4.2.8 条:房屋建筑的屋面均布活荷载不 应小于表 4.2.8,即对于不上人屋面,活载不应小于 0.5KPa(条文解释注明是民 用建筑),对于《门刚规程》第 4.1.3 条,负荷面积大于 60 平方的刚架构件,活 荷载是否仍可按《门刚规程》取 0.3KPa?
答:按相关规范执行。
22.《工程结构通用设计规范》第 4.2.13 条:地下室顶板施工活荷载标准值 不应小于 5.0KN/㎡,施工荷载是一种临时荷载,其与设计所采用的活荷载不同。 设计是否可以只按第 4.2.8 条执行?并按此施工荷载补充验算结构的承载力就 可以?
答:按《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 第 4.2.13 条执行。
23.《工程结构通用设计规范》第 4.6.5 条:主要受力结构的风荷载放大系 数...,其值不应小于 1.2。对于《门刚规程》第 4.2.1 条,风荷载放大系数主刚 架取 1.1。请问:对于门刚,该系数是取 1.1?还是 1.2?或者 1.1*1.2=1.32?
答:按《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 第 4.6.5 条执行。
24.《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第 2.4.4 条:相邻建(构)筑物之间…… 等结构缝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地震作用下膨胀或挤压产生破坏。(条文解释中 明确要避免中震下结构碰撞),对于按现行《抗规》第 6.1.4 条要求设置的抗震 缝,是否还要求补充中震下结构变形验算?《抗规》GB50011-2010 第 6.1.4 条 计算抗震缝高度取至屋面?还是缝侧女儿墙顶或构架顶?
答:应按《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第 2.4.4 条采取有 效措施,包括进行变形验算;计算防震缝高度取至缝侧女儿墙顶或构架顶。
25.《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第 5.3.1 条: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 按表 5.3.1 条确定。1)对于单层门式刚架或带夹层的门式刚架,是否需按该要 求执行?2)对于按《钢标》第 17 章性能化设计的钢框架,如 6 度区性能等级 2, 延性等级五,钢框架是否还有抗震等级的概念?
答:(1) 按《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第 5.3.1 条执行;
(2) 按《钢结构设计标准》进行设计。
26.《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第 5.3.2 条:框架结构....框架梁潜 在塑性铰区的上下翼缘应设置侧向支承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平面外失稳破 坏。对于满足现行《钢标》第 6.2.7 条第 1 款要求的钢框架梁,是否还需要按《抗 通规》第 5.3.2 采取措施?
答:按《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第 5.3.2 条执行。
27.大跨度、长悬臂在《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第 4.3.6 条 7 度(0.15g)需 进行竖向地震验算,《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第 4.1.2-3 不要进行竖向地震验算,该以哪一本通规执行?
答:按相应规范从严执行。
28.《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第 2.1.6 条:地基基础工程施工…… 并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工程监测。第 2.2.1 条:地基基础工程……并提出施工及 验收要求、工程监测要求和正常使用的维护要求。1.是否要求所有基础设计要注
明工程监测要求?但这和本规范第 4.4.7 条、第 5.4.2 条是否矛盾?2.若设计文 件没有注明,是否理解为违反强制性条文?
答:(1) 不矛盾;(2) 通规要求应进行工程监测的项目需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29.《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第 5.2.5 条: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 准值应通过单桩静载荷试验确定……。是否要求所有设计等级的桩基单桩竖向极 限承载力标准值应通过单桩静载荷试验确定?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第 9 章要 求进行检查时(如:对于桩基等级为丙级的大直径灌注桩,桩基承载力较大,加 载困难时采用高应变法或桩端岩芯取样实验验证),是否认为是违反强制性条 文?
答:按《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 及相关规定执行。
30.《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第 6.3.5 条:……筏形基础、桩筏基 础防水混凝土应满足抗渗要求。对于无地下室的筏形基础、桩筏基础,设计未注 明抗渗要求,是否违反强制性条文?该条与《地基基础规定》第 8.4.4 条不一致。 按通规条文说明为满足耐久性要求,是否扩展基础也应采用抗渗混凝土要求?
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第 8.4.4 条和《建筑与市政 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 第 6.3.5 条执行。
3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 3.0.1 条规定: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 10 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的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桩基技术规 范》第 3.1.2 条规定:体型复杂且层数相差超过 10 层的高低层(含纯地下室) 连体建筑的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该如何执行?
答:按甲级执行。
32.《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第 4.1.1 条:1 应计算重力荷载、风荷载及地 震作用及其效应。对于按《抗规》第 5.1.6 条可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的建筑、临 时建筑未计算地震作用,是否违反强制性条文?对于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等重 点设防类项目中的临时建筑(如食堂、活动室等)不考虑地震作用是否可行?定 义为临时建筑是否合理?
答:按《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 第 4.1.1 条执行。
33.《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第 4.4.6 条:表 4.4.6 受弯构件的受拉钢筋的 最小配筋率 0.2 和 45ft/fy 的较大值,对于《混规》第 8.5.3 条所界定的次要的 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是否需满足此表的要求?如不上人屋面矮女儿墙
(300~900mm)、建筑挑出≤300mm 的线条、梁上升支撑等情形。
答:次要构件为“截面厚度很大而内力相对较小的非主要受弯构件 ”,针对 图示情况不能判定为截面厚度很大而内力相对较小,建议按《混凝土结构通用规 范》GB55008-2021 第 4.4.6 条执行。
34.《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第 4.4.5 条:混凝土结构中普通钢筋、预应力 筋应采取可靠的锚固措施。对于支承在 200 宽混凝土主梁上的不满足 22G101-1
水平段锚固长度 0.6Lab 要求的混凝土次梁,是否归类于此条“无可靠的锚固措 施 ”?是否违反强条?为规避该情况,目前设计中将大部分次梁梁端按铰接计算, 构造要求设置上部纵筋,忽视了实际附加的弯矩,极易造成支撑构件受扭开裂。
答:应满足《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 第 4.4.5 条要求;当支承 梁截面宽度较小(例如小于等于200)时,次梁可按铰接设计。
35.《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第 4.8.1 条:表 4.8.1 混凝土结构蓄 水类工程防水混凝土要求:底板及侧墙最小厚度防水等级为一级时为300mm,对 于民用建筑中的消防水池底板、外墙是否需按该要求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防 水通用规范》第 2.0.3 条蓄水类工程是否包含水池与水池之间的连接通道如箱涵、 检查井等?
答:蓄水类工程应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第 4.8.1 条。
36.《抗规》第 6.4.2 对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有轴压比限值, 四级时该如何限制(计算软件为 1.0,该值是否合理)?
答:规范无具体规定,由设计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建议不大于 0.7。 (注:朱炳寅编著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应用与分析GB50011-2010》中写到: 规范对四级抗震等级的抗震墙未提出明确的轴压比限值要求,结构设计中可结合 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建议可按不大于 0.7 考虑)。
37.在楼梯间墙体设置减震装置后,防火墙的可行的具体防火措施有哪些?
答:应满足楼梯间墙体防火要求。
38.审查合格的减震隔震建筑,后期中标采购厂家的产品与原设计所选参数 有较小差异是否必须要重新进行审图流程?
答:所选产品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39.水泥砂浆面层加固砖砌体时《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第 5.3.2-1 条砌 筑砂浆不高于 M2.5,《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第 6.1.2-1 条要求原砌筑砂浆 强度不低于 M2.5。该以哪一本规范执行?
答:(1) 当原砌体需要受压加固,采用钢筋网水泥砂浆加固时,应要求原砂浆等级不低于M2.5;(2)当原砌体需要受剪加固,采用钢筋网水泥砂浆加固时,应要求原砂浆等级不高于M2.5;(3)当原砌体同时需要受压和受剪加固,采用钢筋网水泥砂浆加固时,原砂浆等级低于M2.5时受压加固增强效果不大,原砂浆等级高于M2.5时受剪加固增强效果不大,建议更换其他加固方法。
40.《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第 6.5.6-2条缀板间距“不应大于20倍单根角钢截面的最小回转半径,且不应大于500mm”,而在《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第6.3.5-3-.1)条缀板间距“不应大于单肢角钢的截面最小回转半径的40倍,且不应大于400mm”,从回转半径上看,前者严于后者,最大间距上通规500mm比规程400mm放松一些,如何执行?
答:建议从严执行。
41.《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第 4.0.3-1 条“ 当基础底面压力设计值超过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在 10%以内时,可采用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 措施 ”,理解为可不做基础加固,该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是否对应于《建筑抗震 鉴定标准》第 4.2.7-1 条考虑长期压密提高系数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答:是。见《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第 4.0.3-1 条文解释。
42.受弯构件粘钢板和碳纤维时,提高幅度不超过 40%,基准是原构件在荷 载作用下的计算弯矩还是指按构件实配钢筋的受弯能力?
答:按构件承载力。
43.楼梯间立柱截面尺寸是否满足相应耐火极限对应的框架柱最小截面要 求?该问题在质量检查、消防检查中经常被提及。
答:按楼梯隔墙耐火极限要求进行设计。
44.室外供人员使用的钢结构如观景平台、景观厅等是否必须进行防火设计?
答:按建筑确定的耐火等级进行防火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