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结构专业审查注意事项
6.1需要审查的图纸和资料及要求:
(1)人防工程结构相关施工图目录;平时配合报送图纸、需战时会签图纸均应纳入此目录,并应确保战时引用的平时图纸为正确版本;
(2)人防工程结构设计总说明;
总说明中增加《危大工程设计说明专篇》,尤其对人防门上挡超限梁(γ0=1.0,梁截面面积≥0.5m2;γ0=1.1,截面面积≥0.44m2)应有明确要求,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
总说明中明确:人防工程设计中,永久作用荷载的分项系数γG取值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可取1.3,有利时取1.0;人防工程设计中,混凝土保护层的定义及取值按混凝土规范GB50010-2010(2015版)的要求执行;人防工程结构的抗震等级以平时图纸为准,且抗震构造措施不宜低于三级;
(3)人防工程各结构平面布置及配筋图,图中需标明人防门型号并示意人防门启闭范围(含基础、底板(梁)、中间楼板(梁)、顶板(梁)、内墙、外墙、临空墙、防护单元间隔墙、柱等。上述部分图纸如由平时设计院统一出图,应有战时结构专业设计人员会签);
(4)战时各出入口、连通口、通风口结构详图,图中需标明人防门型号并示意人防门启闭范围(注明门框墙、门框柱、门框加强梁等配筋);
(5)人防工程附属结构详图(含战时主要出入口楼梯、坡道、通道、防倒塌棚架、通风竖井及其棚架、防爆波电缆井等);
(6)各垂直临战封堵孔口详图(需在临战封堵所在层墙结构平面布置图中相应位置标注详图索引。采用人防门临战封堵方式的还应标明人防门及其型号,详图索引与详图号应对应无误);
(7)预埋管孔图(需暖通、给排水、电气等提资专业会签);
(8)《人防工程结构专业设计计算书》;
(9)配合结构报送的平时图纸:人防工程范围内及人防门开启范围内的平时结构平面布置及配筋图(应有战时结构专业设计人员会签),如有必要还需进一步提供相关图纸;
(10)配合结构报送的平时资料: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2《人防工程结构专业设计计算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计算书目录;
(2)工程概况:面积、防护单元个数及战时用途等;
(3)设计依据;执行的国家和本市的有关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计算内容:
应包含人防工程顶板结构、底板结构、中间楼板结构、基础、柱、外墙、临空墙、防护单元间隔墙、人防口部(含出入口、通风口、连通口、防护单元间隔墙临战封堵口等)结构、战时主要出入口地下各层车道(或楼梯)及沿途通道平时、战时工况计算。其中基础计算书内容应包含人防荷载组合工况下的桩身强度验算、工程地下水位较高时的抗浮验算(如有必要)。
6.3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外,还应遵照以下重点条文进行审查:
(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中关于荷载取值和荷载组合的条文;
(2)《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规程(暂行)》(RFJ001-2021)中结构专业条目;
(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8〕10号);
(4)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6.4应对照以下要求进行审查:
6.4.1结构专业图纸应按建筑专业确定的人防范围、战时用途、抗力等级等进行防护设计。
6.4.2各项荷载取值,尤其人防荷载取值应符合规范的规定。临空墙和门框墙的等效静荷载应按照出入口的部位和形式,再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的规定取值。
6.4.3结构计算各项参数的选择应正确,对异常计算结果应进行校核及调整。
6.4.4应严格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第4.9.1条的规定,取平时、战时荷载(效应)组合的最不利的效应组合作为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依据,不应存在只满足平/战时荷载(效应)组合而不满足战/平时荷载组合的情况。
6.4.5应严格执行《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第4.1.4条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第3.8.3条规定,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构件选取正确的设计抗渗等级。
6.4.6对于板柱结构,设计单位要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和设计深度规定要求,在无梁楼盖工程设计中考虑施工、使用过程的荷载并提出荷载限值要求,注重板柱节点的承载力设计,通过采取设置暗梁等构造措施,提高结构的整体安全性。板柱结构顶板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3%;板柱结构底板的双层钢筋及反柱帽的底层附加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3%。
6.4.7人防底板设计时,对于无肋筏板+抗拔桩基础的人防等效静荷载应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表4.8.5取值,战时最小配筋率为0.3%;对于筏板+承压桩(或抗拔兼承压桩)基础的人防等效静荷载应按表4.8.15取值,战时最小配筋率按表4.11.7取值。
6.4.8甲类核6常6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结构顶板的厚度不应小于250mm,作为人防单元间的中间楼板可按最小厚度200mm采用。
6.4.9人防工程内的结构梁,其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应满足《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第4.10.3条等要求。当承受人防水平荷载作用时,梁的外箍最小配筋率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第4.11.7条规定执行。
6.4.10人防门框墙的加强梁、门框柱及下槛的设计应确保人防荷载取值正确、,计算假定符合实际受力情况,计算结果正确。
6.4.11防护密闭门门框墙、门框墙的加强梁及门槛作为承受人防水平动荷载作用的受弯构件;密闭墙和内隔墙作为承受人防竖向动荷载作用的受压构件,其受力钢筋应分别满足《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第4.11.7条规定。
6.4.12后浇带应避开人防口部区域、人防门及门框墙处,确保口部一次性浇筑。
6.4.13战时集水井、预留连通口等应标明在底板结构图中并且定位;人防层上层设置的集水井,降板区域等应在顶板结构图中设计表达,集水井及降板区域应表达清晰。
6.4.14采用人防规范及标准图集未涉及的特殊结构形式,特殊的结构材料应主动报告和接受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设计审查监督部门的监管。
6.4.15施工图应明确临空墙、密闭墙穿墙拉杆施工措施,(防护)密闭墙与无防护密闭要求的内墙应分开标注,避免施工混淆,确保染毒区和清洁区之间(防护)密闭墙的密闭性能。
6.4.16对施工中易出错的地方,设计人员应在施工图图示和说明中表述清晰。比如人防门框梁、门框柱两端支承及钢筋锚固要求,按双向板设计的墙体水平受力钢筋锚固及连接要求,反梁处板筋构造、人防门门槛配筋构造、预埋安装人防门吊钩的要求等。应特别注意正确选择人防门下槛箍筋形式,门下槛高度应满足钢框安装尺寸要求。人防大门下槛有穿筋孔的,须有详图明确锚固钢筋形式、规格等。
6.4.17平战转换的措施应按《民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技术标准》(DG/TJ08-2429-2023)执行;
6.4.18应在人防结构专业图纸中要求标出人防门型号及门扇启闭范围。
6.5除了重点审查上述要求外,还应审查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相关的规范、规定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