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利害关系人办理了不动产异议登记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不动产异议登记以后权利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吗?
来源: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问:利害关系人办理了不动产异议登记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
答:不可以。《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规定 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
问:不动产异议登记以后,权利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吗?因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怎么办?
答:不动产异议登记以后,权利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规定 因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期编辑:王晓强
责任编辑:李 媛
树根儿工作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申请的,应当将异议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申请人出具异议登记证明。
异议登记申请人应当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提交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等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材料;逾期不提交的,异议登记失效。
异议登记失效后,申请人就同一事项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异议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第八十四条 异议登记期间,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以及第三人因处分权利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该权利已经存在异议登记的有关事项。申请人申请继续办理的,应当予以办理,但申请人应当提供知悉异议登记存在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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