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数电发票部分红冲

文摘   2024-10-03 22:14   江苏  

随着数电发票的试点普及,企业发票开具越来越方便了,需要注意的是,数电发票的红冲操作,与传统纸质发票相比,有了很多变化。

红冲规则
试点纳税人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时,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2)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时,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

红冲规定(1)是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销售方可以不经过受票方同意开具红字发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是数电普票。

红冲规定(2)是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销售方必须经过受票方同意方能开具红字发票。数电专票都要做进项认证。

数电专票一般都是在收到发票的次月做进项认证,若开票方要红冲发票需经受票方确认,受票方能及时了解和跟踪红字发票的开具情况。数电普票就不一定了。

数电普票可以全额或者部分红冲。


看到这里,会计人是不是对销售方随意红冲开始担心了!数电普票入账后,若销售方全额或部分红冲,入账的一方毫不知情,这是增值税发票改革后,对企业的一大痛点。

数电普票没有进项认证抵扣一说,所以一般企业会计在入账时,不会在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任何处理。这就有可能在入账后销售方全额或部分红冲了。那么入账的这张发票就是无效的发票

这个风险或者说痛点是存在的,没有必要去纠结销售方为什么要这么做,受票方要考虑的是如何杜绝这个风险。电子税务局网站开发了勾选入账功能,这个功能就可以解决这个风险。

勾选入账就是给发票打一个标记,标记这张发票“我”已经使用,销售方要红冲就需要“我”同意了。即销售方只能执行红冲规则的第二条。

具体就是会计在入账时,进行发票勾选入账操作。进行勾选入账操作以后,销售方若要红冲,需要受票方确认后才能操作,否则无法操作,避免了无效发票的可能性。

勾选入账还有一个好处就是顺带解决了查重,增值税发票从纸质发票往电子发票、数电发票过渡以后,查重就是会计人的一大难题。勾选入账以后,不能进行二次勾选,解决了发票重复入账的问题。

当然这样勾选入账给会计增加了工作量,会计人在财务软件入账后,还需要在电子税务局网站勾选相应的发票。可以选择有类似自动入账的财务软件使用,在财务入账的同时,系统自动把凭证对应的发票附件在电子税务局网站勾选入账。

会计基础工作一直在变化中,作为会计人先要做好基础工作,多思、多想、多沟通,否则一不小心就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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