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共”在行动 | 福州海事创新举措推动 “双共”工作提质增效

文摘   2024-10-08 22:27   福建  





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共”行动)开展以来,福州海事局坚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立足海事监管服务实际,推动“双共”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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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将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理念纳入地方立法。积极推动修订地方性法规《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在该条例中明确建立海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平台制度、防范船舶碰撞信息共享制度、扣押船舶安全信息共享制度和涉海项目安全共治制度,高位推动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工作法治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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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福州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信息通报事项特色清单》。学习借鉴“双共”典型案例的经验做法,认真研究上级通报清单的通报事项,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探索通报事项清单以外的特色清单。将辖区特有的通报事项进行归纳整理,形成10大项、27小项的福州海事局“双共”通报事项特色清单,指导局属各单位部门拓宽“双共”工作思路,紧密联系辖区工作实际,更好推动“双共”行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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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福建省首个商渔船“联管中心”。联合地方政府、海事部门、海渔部门在福州黄岐创建省内首个商渔船“联管中心”,形成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执法监管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效能,打击涉渔船、商船各类违法行为,强化与各涉海部门沟通协作,形成水上交通安全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合力,共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遏制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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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渔船违法信息共享共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明确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和《商渔船互联互通工作机制》,通过对渔船开展远程随机抽查点验,将渔船未按规定值班、守听高频等情况通报海渔部门。今年以来,已通过“双共”机制向海渔部门通报渔船在渔港水域外航行、作业期间未按规定值守高频信息70余艘次,成为近年来首次大范围涉渔违法信息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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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两岸融合发展共享共治新举措。一是巩固对台“面对面”交流成效,利用“福(州)马(祖)磋商会”平台,在提升“小三通”船舶进出港效率、加强榕马海上搜救协作、强化小额贸易商船动态监管等方面发挥海事专业优势,推动2024年4月9日福州马尾至马祖海上货运直航航线开通。二是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对“小三通”客货运船舶定期开展安全通报和针对性约谈,重点通报辖区通航环境变化情况及注意事项,督促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加强涉海部门执法信息共享,通过辖区沿海水上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向海渔、海警、交通等部门通报“小三通”客船监管注意事项,开展“小三通”航线联合巡航,打击碍航设网捕鱼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福州海事局将持续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共享共治研究与实践,结合辖区实际,探索打造一批具有福州海事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创新经验和典型案例。


来源:福州海事局执法督察处

供稿:方康

责编:林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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