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
9月14日,福州海事部门执法人员在审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港申报时发现,代理公司申报员林某申报“南方XX”轮时提供了虚假证明材料(提供了其他船舶的授权委托书),该行为违反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现场检查员记分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第2项:申报员申报或者报告时未认真审核、填写或者上报申报或者报告相关材料的,一次记5分。这是福州马江海事处今年以来实施的首例危险货物申报员违规记分。
规范危险货物申报员申报行为,加强危险货物申报员的管理,是从源头上杜绝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行为,减少危险货物因瞒报谎报引发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加强“两员”管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了《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内容包括:考核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核发、信息报送、记分管理等,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记分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记分管理
根据《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两员”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新从业的申报员或者检查员记分周期自从业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不足1年的,按一个记分周期计算。
✦申报员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或者超过10分的,由发证地海事管理机构暂停其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2个月,并参加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暂停期满后可恢复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
✦申报员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5分的,由发证地海事管理机构暂停其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6个月,并应当参加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参加考核。考核合格的,暂停期满后可恢复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
✦申报员在1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累计达到20分的,由发证地海事管理机构暂停其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12个月,并参加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按照本人《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注明的从业范围,参加相应科目申报员或者检查员从业资格考核。考核合格的,暂停期满后可恢复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记分清零。
✦申报员或者检查员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未达到20分,无行政处罚行为或者所处行政处罚已经办结的,记分周期届满时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20分,未办结的行政处罚对应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累计达到需学习和考核的记分值,但未参加学习和考核的,暂停其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直至参加学习和考核合格。
“两员”监管
为切实有效防范化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风险,福州海事部门深化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构建“两员”全链条、全周期监管,从源头严把船载危货“两员”监管关。
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辖区海运涉危企业及货物信息、“两员”从业情况进行梳理,督促辖区“两员”从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法制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安全运输法规、防污染规定和申报要求及流程。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审批管理,对“一网通办”申报的材料进行认真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施行政处罚和记分管理。
三是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对一些管理薄弱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针对危险货物申报审批和现场监管中发现问题和常见扣分情况,不定时了解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协助其找出解决方法。
四是强化危防法规宣贯。通过“线上交流”和“线下宣贯”的方式,促进从业人员掌握危险货物法律法规、危险货物分类及特性、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装箱和运输安全等内容。
海事提醒
“两员”是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的“第一道安全关”,对保障水上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重要。因此,“两员”在从业过程中务必要遵循职业道德,守住安全底线,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危险货物水上运输安全,切不可贪图一时方便,心存侥幸,做出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福州马江海事处
供稿:练丹琴
责编:林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