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车钟
车钟是船舶驾驶台和机舱专用通信装置,用来精准、直观的传达和回复船舶用车指令,是船舶蒸汽机动力时代的产物,已经有近两百年的使用历史。最早的车钟是利用链条、齿轮、轴杆等机械构件,使驾驶台和机舱两套具有指针和刻度的装置同步旋转,外形类似钟表,因此取名为“车钟”。
随着航海科技的进步,车钟经历了三次技术迭代,从最初蒸汽时代的齿轮链条传动,到电气时代的力矩式自整角机传令,再到如今的电子车钟和数字车钟,在技术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从功能上依旧保持着百年前的“初心”-驾驶台和机舱间的车令交互传输。
关于车钟记录簿
车钟记录簿是伴随车钟出现的记录文书,属于船舶法定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的《海船应持证书、文书清单的公告》要求,国际航行船舶和20米,其作用主要包括:
记录船舶每一个车令和车令动作的准确时间,真实还原船舶在航行中对主机的操作过程,反映重要事件时的关键细节。
作为船舶发生事故或其他海事案件调查室的重要证据来源,以及船舶和船员自我保护的重要证明。
案例情况
2024年09月05日1515时,福州马江海事处执法人员在青州码头对“延**”轮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轮2024年9月4日2315时起锚进港,9月5日0320时靠泊青州8号泊,经查询AIS轨迹,期间船速变化较大,9月5日0220时船速由7.7kn至0245时2.5kn,车钟记录簿无记载。该轮存在未
如实填写船舶法定文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违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六条
(三)遵守船舶的管理制度和值班规定,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如实填写有关船舶法定文书,不得隐匿、篡改或者销毁有关船舶法定证书、文书。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暂扣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四)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
车钟记录簿记载的内容和要求
车钟记录簿的记载内容应包括船舶动态、日期,车钟主机用车时每一个主机动作和对应的时间,记载车钟主机动作的符号应按下表。
违法依据
*车的日期和动态。动态栏记录船舶进港、出港、移泊、抛锚及其他机动动作。
*应在摇预备车钟前,记录校准机舱及驾驶台时钟的时间和校对车钟的时间。
*应依次用正确的符号记录主机的每一动作和准确时间,时间应精确至1/4min。每次备车另起一列,应连续记录,不留空页。
*采用自动车钟记录仪的船舶,应在驾驶台操纵主机时,允许车钟记录簿上只记录对时钟和车钟、备车(包括冲车和试车)以及机动操纵完毕的时间,不必记录每一车令。
*应由值班驾驶员和值班轮机员分别负责记录,并签字。
车钟记录簿保管要求
*甲板部和轮机部均应备有车钟记录簿。
*未使用的车钟记录簿应由轮机长保管。
*使用中的车钟记录簿应由驾驶员、轮机员保管。
*使用过的车钟记录簿应在船上由船长、轮机长至少保管2年。
*船舶发生海事时,船长、轮机长应妥善保管车钟记录簿,弃船时应将其带下,以供海事调查使用。
来源:福州马江海事处
供稿:练丹琴、丁芳芳
责编:林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