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管防污百问专栏|飘洋过海来看您的“黑金子”

文摘   2024-10-17 17:05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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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话题说明


“凿开混沌得乌金,蓄藏阳和意最深。爝火燃回春浩浩,洪炉照破夜沉沉。”------明代于谦《咏煤炭》(摘录)。古人称煤为“乌金”,现代人也将其誉为黑色的金子,形象形容了煤色泽黑亮的物理特性、作为珍贵的工业食粮、民生物资对人类的贡献。每一天,成千上万吨的“黑金子”通过海运“飘洋过海”到达彼岸去“发光发热”。本期就带您去了解下“黑金子”安全“海漂”的方方面面~~


“黑金子”问:海事小哥,为啥我的“东家”有时说我是B组的货物,有时又说是“A和B组”的货物?

答:煤是由非晶质碳和碳氢化合物组成的天然的固体散装易燃物质,主要的海上运输方式为散装运输,所以要按照《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以下简称《IMSBC规则》)的分类方式归组。



众所周知,煤属于危险货物(B组)。但由于煤没有统一固定的“体型”,不同批次会因“个子”不同及“占比率”不同,其在海运中表现的“流态化”的可能性也不同,所以是否也是“A组”需要通过检测才能确定。由于这对煤的“海漂”安全很重要,《IMSBC规则》在其“附录Ⅰ 固体散装货物明细表”中对此事作了原则性规定。


煤须分组为A和B组,除非经有关当局实验确认或者具有以下颗粒度分布而仅分组为B组:

.1小于 1mm 的颗粒按重量计不超过10%(D10>1mm);和

.2 小于 10mm 的颗粒按重量计不超过50%(D50>10mm).

尽管有上述规定,两种或更多的煤混装时须分组为A和B组,除非所有混装的原煤均仅是B组的。


日常现行做法是按照《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由货主或托运人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各航次的煤进行检测,如果检测结果证明该批“煤”颗料度分布不符合上述标准,就确认为“A和B组”的货物。


“黑金子”问:我明白啦!如果我属于“仅B组”,主要的危险特性是什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根据科学分析和实践,煤作为危险货物具有的特性和特点,如下所示:

由于煤的这种特性和特点,近年来发生过多起散货船因操作不当造成载运煤炭自燃事故,例如:2009年2月15日,福建省某公司所属船舶装载1万6千吨煤炭,在某港码头卸载期间,货舱煤炭发生自燃,经过几个小时的紧张灭火,险情被控制。2019年11月17日,宁波某公司所属船舶(总吨:40437)在某港码头卸货期间,第一、三、五货舱所载煤炭发生自燃,所幸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所以在操作、存储和运输的过程中都应当遵循相关的安全要求:

ATTENTION


“黑金子”问:我如果属于“A和B组”的,是不是还有额外的注意事项?

答:是的。如果某批次煤是“A和B组”时,由于增加了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特征,那么在海运时的货物运输条件和船岸运输过程中还需采取防止货物流态化相应安全保障、防范、应急等措施及海事等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上,要比“仅B组”时享受更多的“照顾”,以确保每批次煤“海漂”的旅途更顺利更安全。


在《IMSBC规则》中就提到,在运输“A和B组”的煤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天气,并遵守如下规定:

1.装载操作和航行期间须将货物的含水量保持在适运水分极限以下;

2.除非有特殊要求外,不得在降水期间装卸;

3.除非有特殊要求外,在货物装卸期间,须关闭装载或拟装载该货物处所的不在使用中的所有舱盖;

4.如果货物满足《IMSBC规则》 4.3.3中的规定,则可在降水期间装载且如果货物处所的全部货物将在同一港口卸完,可以在降水中卸下货物处所中的货物。



“黑金子”问:我们每次进出港口都需要向海事部门办理多项政务事项,对于“A和B组”和“仅B组”有什么区别?

答:根据《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24年)》,如果煤为“仅B组”时,需要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海运危险货物方面的“船报”、“货报”等政务事项共3项:

1.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属“船报”事项,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于在船舶进出港口24小时前(航程不足24小时的,在驶离上一港口前)向进出港当地的海事管理机构办理。

2.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报告。属“货报”,由货物所有人或托运人在交付载运前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3. 船载包装危险货物或者B组固体散装货物的清单、舱单或配载图报告。属“船报”,由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管理人及其代理人于船舶离港前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如果煤为 “A和B组”,在办理上述3项事项的基础上,还需增加办理固体散装货物方面的“船报”和“货报”等政务事项共2项:

4.固体散装货物(A组和C组)安全适运报告。属“货报”,由托运人在交付运输前向装运港的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5. 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A组和C组)进出港口报告。属“船报”,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船舶进出港口24小时前(航程不足24小时的,在驶离上一港口前)向进出港口的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黑金子”问:在材料提交方面有什么特别注意的事项?

答:具体办事材料按照《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24)年》要求,但是实际办事中有个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即:海事执法人员发现,在办理“煤”的“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报告”时,有的托运人既未提交煤只作为危险货物(“仅B组”)的相关颗料度分布的证明材料,也未提交“含有水分极限和水分含量等”内容的证明材料,造成“煤”的组别争议的问题。所以在此特别对检测材料作如下提醒:

不管各航次煤是“仅B组”还是“A和B组”,都需要托运人(或货主)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煤的“易流化可能性”,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1.如果是“仅B组”,须在办理“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报告”时提交相关检测证明材料,材料中需明确组别为“B组”或证明“相关颗粒度分布”符合性的结论信息。

2.如果是“A和B组”,则需要检测机构出具“货物适运水分极限报告”和“水分含量证明”,并在办理“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报告”和“固体散装货物(A组和C组)安全适运报告”时提交。




来源:福州海事局危防处、福州罗源海事处

供稿:陈秀兰、林静婷、金义快

责编:林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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