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瞄准“抗初老”化妆品。
作者@Tobor
近日《美妆浪潮》从上海市监局了解到,今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宣传产品具有“抗初老”的功效内容而被罚款1万元,这是今年以来上海市监局针对“抗初老”化妆品开出的首张罚单,尽管金额不高,但对于行业而言无疑敲响了警钟。
“抗初老”作为近年备受推崇的护肤概念,早已成为各大品牌的宣传亮点,不少产品会在商品标题中加入“抗初老”关键词,以提高搜索排名、吸引消费者关注,甚至一些品牌还将“抗初老”作为其核心定位。然而,此次处罚是否意味着市面上的“抗初老”化妆品宣传将面临更严格的审查?业界不禁对未来的监管方向充满疑问。
案件复盘
据了解,该司旗下经营有某个新国货护肤品牌。今年1月起,其在淘宝、小红书平台上架销售一款精华液产品,页面标题均含有“抗初老”,且在淘宝平台页面参数信息部分的功效描述中亦含有“抗初老”的内容。
而据备案信息显示,案涉产品的功效宣称为“保湿、抗皱、紧致”。市监局认为,该司在涉案页面标题及参数中所述的“抗初老”功效,不属于该化妆品备案功效,构成发布虚假广告及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作虚假宣传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最终,市监局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司立即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
《美妆浪潮》从国产化妆品备案信息系统查询到,案涉产品首次备案于2023年12月,功效宣传一栏显示为”保湿、抗皱、紧致“,其中保湿功效的宣称评价项目为文献资料,而”抗皱、紧致“功效的评价项目则为人体功效评价试验。试验结果显示,受试者使用产品后15分钟,其皮肤弹性R2、皮肤紧致度 F4、VISIA-CR眼角&眼下皱纹面积占比、VISIA-CR下颌线角度等指标均有显著性改善。
“抗初老”成新雷区?
“抗初老”一词并无准确释义,一般指的是针对肌肤在25-30岁左右开始出现的轻微老化迹象进行预防性的保养。相比传统的“皮肤抗老”概念,抗初老更强调早期干预,通过日常护肤延缓细纹、暗沉、皮肤松弛等初期老化迹象的出现。
而从市场角度出发,“抗初老”一词天然给客群以及功效作了细分,是一个非常明确且适用的营销用词。“抗初老”更注重年轻肌肤的初期护理,因而吸引了大量95后、00后消费者的青睐。另一方面,相较于“抗皱、紧致”等功效用词,“抗初老”的释义更模糊,意味着更具普适性,因此不少品牌及产品都喜爱蹭“抗初老”的概念,并自定义何为“抗初老”的具体表现。
若宣传“抗初老”一词涉嫌违规,将会有一大批品牌受此牵连。以“抗初老”为关键词在电商平台搜索,可以发现从欧莱雅、Olay、赫莲娜、娇韵诗等进口品牌到百雀羚、欧诗漫、珀莱雅、自然堂等国产品牌都有相关产品在标题或详情页中做出了对应的宣传内容。
例如欧诗漫天猫旗舰店的一款欧诗漫小橘灯精华(珍珠肌活赋源弹嫩精华液)以“硬核抗初老”为卖点,在宣传页的小字部分,标注有:“初老”是指该产品通过功效测试验证,可以从抗皱、紧致、修护等多个维度,改善肌肤暗沉松弛....巴黎欧莱雅第三代黑精华(欧莱雅青春密码酵素精华肌底液)亦同样宣传为“抗初老肌底液”,并标注抗初老是指“改善肌肤弹性、淡化细纹等”...这些产品与被处罚的案例相比,其“抗初老”宣称的差异并不明显。
众所周知,依照化妆品功效宣称的有关规定,化妆品功效被分为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祛痘、滋养、修护、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芳香、除臭、抗皱、紧致、舒缓、控油、去角质、爽身、护发、防断发、去屑、发色护理、脱毛、辅助剃须剃毛26种,对不在此范围的“新功效”需按特殊化妆品注册管理。
从狭义的角度来看,“抗初老”属于26种常规功效以外的“新功效”,需要按特殊化妆品进行注册管理。上月,知名打假人王海更以此为由,公开称国货品牌韩束聚时光臻奢金萃柔肤水产品宣传“进阶抗初老”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而该产品的备案功效同样为“保湿、抗皱、紧致”。
化妆品合规专家王霖告诉《美妆浪潮》,抗初老应等同抗老、抗衰对待,属于由来已久的市场用语,虽此前已有针对抗老、抗衰等宣称的处罚案例,但以往普遍认为只要作出了合适的定义并进行有理据的解释便可以使用,但如今看来,即使定义明确,品牌方也难以避免涉嫌误导或虚假宣传的风险。有行业人士则认为,抗初老是护肤领域的专用词,用抗皱、紧致等功效来佐证并无不妥,化妆品宣传作为一种建立在科学依据上的艺术加工,不应过于咬文嚼字,限制企业自由度。
有品牌方直言,“皮肤抗老、抗衰”作为皮肤研究重要的一环,有明确的机理与效果,化妆品可以通过抗皱、紧致,甚至防晒、抗氧化等途径预防、延缓皮肤老化迹象的出现,从严从紧、与行业常识不符的监管只会打击企业积极性,不利于行业发展。
事实上,早在《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中就有提及到“在防止通过夸大虚假宣称误导消费时,应当允许化妆品进行与产品时尚、浪漫特征相符的宣称。”,“放宽对部分有广泛的消费需求,且已经被消费者接受的宣称用语的使用限制。如抗衰、抗皱等产品已经大量存在,此类产品的将通过强化功效宣称等其它措施予以规范管理,不作简单的禁止规定。”尽管最终该办法落地时并未按此执行,但可见从监管层面亦早有对此等模糊地带的考量。
但从今年以来各地公布的新规及违规宣传处罚情况来看,监管趋严、宣传趋实确系愈发明显。总的来看,面对尚未明确的法规范围、尺度以及各地监管执法标准的差异,经营方只能够“摸着石头过河”,依据处罚案例调整宣传合规性,以免陷入政策风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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