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Sasa中国内地产品不合格,被罚没近百万元。
作者@Tobor
《美妆浪潮》独家获悉,知名美妆零售商莎莎Sasa因涉嫌销售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近日被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总金额接近百万元。
事件回顾
2024年1月19日,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市广路店收到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该店铺经营的“sasatinnie 沁润护手霜”经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该产品菌落总数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的规定,被判定为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涉事产品
据调查,2022年-2023年期间,莎莎Sasa开始委托广州市丰歌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sasatinnie 沁润护手霜”,并于2023年8月开始对外售卖。
截至2024年1月19日案发,莎莎Sasa线上线下共计36个店铺销售该批次“sasatinnie 沁润护手霜”共计9162支,销售总金额近16万元。在案发后,莎莎Sasa已主动将“sasatinnie 沁润护手霜”产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实施召回,最终成功退回869支产品并自行销毁。
经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的结果显示,本案中涉案产品菌落总数抽检结果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规定,超标410倍。
化妆品的菌落总数是化妆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如培养基成分、培养温度、培养时间、PH值、需氧性质等),1g或1ml检样中所含菌落总数。判定样品被微生物总体污染程度,是对样品进行卫生学总评价的综合依据。菌落总数超标主要是反映产品总体卫生学状况,可能对受损皮肤有影响,其中有害微生物可以通过皮肤的微小伤口或毛孔入侵人体,可能导致感染,且对产品本身的功能产生影响。
本案中涉案产品又是在哪个环节中出现了问题致使产品不合规?
据本案生产厂商广州市丰歌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反馈,造成对本次事件原因主要为其首次采用的特殊灌装设备(其中管道部件)存在清洗、消毒不彻底的问题,导致最终产品受到污染。
有关部门认为,莎莎Sasa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sasatinnie沁润护手霜”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诚信自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化妆品违法行为。
但鉴于莎莎Sasa已于立案前下架并召回涉案相关产品,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且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并主动提供材料;涉案化妆品风险较小;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6个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主动销毁涉案产品等情形,有关部门决定对莎莎Sasa从轻处罚。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莎莎被罚没违法所得102889.26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882728元。
关于莎莎Sasa
公开资料显示,莎莎于1978年成立,为亚洲具领导地位的美妆产品零售集团。集团于1997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目前业务遍及香港及澳门特区、中国内地及东南亚。2005年,莎莎通过在内地成立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正式进入内地美妆零售市场,莎莎(中国)的市场定位为“化妆品及美容专家”,通过旗下“一站式化妆品专卖店”和“独家品牌专柜/专卖店”来体现。
而根据母公司莎莎国际的2024财年报告(2023.3-2024.3)数据显示,莎莎国际全年营收超4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8%,其中香港及澳门地区的营收占比为78.1%,而中国内地区域的营收占比为13.3%,营业额同比增长9.7%,线下与线上的销售额比例将近2.5:1,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莎莎国际在中国内地拥有31家线下零售店。
目前,莎莎销售逾600个产品品牌,涵盖护肤品、香水、化妆品、护发、身体护理产品、美肌健康食品及家用美容仪器等,其中,本次被曝光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系属于莎莎Sasa的自营品牌之一sasatinnie莎莎天妮。就目前而言,莎莎天妮通过中国内地企业生产的产品较少,市面上销售的大多为进字号产品(进口),而该品牌在内地渠道销售的主力产品是由韩国IMINE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多款面膜。
sasatinnie部分在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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