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绝大多数创业者而言,最皆大欢喜的结局莫过于企业成功IPO。
尤其需要大量资金不断研发投入的科创类企业,IPO更是必选选项。
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企业甚至在成立之初就已经规划好了IPO路径,以期待三五年便能完成上市。比如大家熟知的蔚来汽车,从成立到美股IPO,只用了不到4年时间。
但是,随着市场环境及相关政策的不断变化,即便同为科创企业,不同行业企业在资本市场的上市路径,以及股权激励相关事项也各有不同。
本文就将针对A股、港股、美股市场背景下,拟上市科创企业股权激励的常见路径及注意事项做深入分析,欢迎各位企业客户阅读品鉴。
对于科创类企业
当前A股、港股、美股市场呈现哪些趋势及特点?
A股市场完成IPO 43起,较2023年同期减少141起,较2023年下半年减少87起;
港股市场完成IPO 27起,较2023年同期减少1起,较2023年下半年减少10起;
美股市场完成IPO 24起,较2023年同期增加6起,较2023年下半年减少3起。
这种趋势及变化固然与不同资本市场的上市政策及态度息息相关,但不可否认也和企业自身的固有特性密不可分。从实操角度看,当前科创类企业的IPO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01
市场政策
说得直白些,对于科创类企业而言,尤其是急于融资上市的科创类企业,严卡“盈利”大关,显然是被抓住了”命门”。
02
行业属性
从目前的趋势看,信息技术、半导体企业目前仍然可以寻求境内上市,但是其他科创类企业还是以港美为主。这里一方面和前文提到的市场政策有关,比如18A章就允许未盈利的生物科技企业在港上市;但另一方面,其实也和企业所处行业的属性密切相关。
目前看,一般不属于外商投资禁止类、限制类,对相关信息及技术不需要保密的行业会更容易通过证监会备案。而比如“卡脖子”代表行业半导体,则主要以境内A股上市为主。
03
融资环境
相较于A股市场,从融资的角度看,港、美股最大的优势就是可以吸纳境外资金。所以,如果企业需要大量资金,同时对境外资本也有融资需求,那么境外上市显然更顺理成章。
而这其中,美股明显更具优势,毕竟从融资规模及流动性看,美股投资者更多、市场规模更大、流动性更好,便于投资者的投资及转让,自然也更方便企业吸纳各方资本。
企业拟境内A股上市
股权激励方案制定有哪些要点解析?
单就股权激励来说,虽然过程中就有很多细节值得关注,但选择开始股权激励的时点往往更为重要。
一般情况下,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时点主要由自身的成长阶段所决定,其次可以参考估值。
对于科创类企业而言,如果企业前期并没有明确的商业目标,也缺乏强大的创始团队及融资背景,一般可以在企业业务略为稳定,或者完成首次股权融资之前开始股权激励。
这个阶段的企业往往已经找到明确的商业目标,也开始逐渐受到市场及员工认可,容易真正激发员工热情。
但是,对于那些“明星创业企业”,一出生就顶着光环,不缺钱、不缺名气,有明确的商业目标,也可以在初期就进行激励,比如拼多多、蔚来汽车。
01
优势一
企业较早实施股权激励,因为当时估值较低,可以拉低底价,扩大定价空间。
从实际情况看,一般不建议企业在初期将激励股权的价格定得过高,以免给员工造成过大的出资压力,或者影响员工积极性。
当然,也不建议后期定价过低,因为这样虽然可以有效降低员工的出资压力,同时给员工预留更为可观的资本溢价空间,却也会给企业造成过高的股份支付成本,影响企业利润。
02
优势二
企业早期进行股权激励,在方案制定及操作上也更为灵活,尤其对于未来计划在A股上市的企业,在关键要素的选择及安排上,操作空间更大,方便有效应对上市审核。
就拿大家熟知的激励工具来说,非上市企业一般会在初期选择期权作为主要激励工具,后续随着企业估值提升、规模壮大,再逐渐加入或转为限制性股票。
03
优势三
企业较早实施股权激励,在规划激励工具的使用及组合分配时,就可以充分结合企业的成长阶段及上市进程规划行权节奏。
从目前情况看,虽然企业可能在早期就已经完成了期权授予,但证监会一般仍会以员工出资,或企业完成工商变更的时间作为员工获得股权激励的节点。
04
优势四
对于科创企业而言,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融资,而一轮一轮的外部股权融资则意味着创始团队的股权稀释,甚至会某种程度地削弱控制权。
所以,如果企业在早期就已经制定了股权激励,预留好期权池甚至搭建好持股平台,就意味着企业后续的股权激励可以不受投资人置喙,能够最大限度地保留创始团队股权激励的话语权及主动权,方便后续的激励推进。
01
组合授予、分层激励
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往往会面临市场及员工等多个维度的因素变动,所以出于稳定员工以及便于企业管理的角度,很多企业在中早期会偏向于选择“组合授予、分层激励”的形式完成激励。
对于流动性较低,且对公司有一定认可度的中、高层员工,可以采用限制性股票重点激励;而对于企业的中流砥柱,则可以选择期权作为主要激励工具,以此在企业的管理成本与激励成本之间争取平衡。
02
股份支付
说到股份支付,很多企业早期都很容易忽视,可一旦出现问题,往往积重难返、追悔莫及。
作为企业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份支付费用的高低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净利润,而利润又是企业在A股上市的重点考察指标。
03
股权结构清晰
关于股权结构清晰,根据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对企业IPO有“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等相关要求。
所以,如果科创类企业选择A股上市,那么保证企业的股权结构清晰是重要前提及基础。从目前的趋势看,证监会对代持等三类股东严令禁止,所以企业在上市前需要处理好股权关系。
04
税
企业在方案设计之初,最好提前考量未来的税务风险。
如果企业一直将股权激励定价定得较低,那么后期筹备上市时,可能会涉及税务追缴,对企业及员工都可能产生负面影响。
除此之外,根据一心向上对服务案例的总结及分析,我们发现在股权激励的授予份额上,很多企业也会因为不规范或一时疏忽而因小失大。
企业拟境外(港、美)上市
股权激励方案制定有哪些要点解析?
从方案制定的基本思路和逻辑上看,境外上市企业与境内并无太大不同,只是基于不同资本市场的规则差异,在具体实施落地时会有区别,具体表现在:
01
规则政策
相较于美股,对于港股而言,根据《主板规则》17.01 (1)条 (《GEM规则》第23.01 (1) 条)的相关规定,企业在上市前制定的股份计划,其中的限制性股票和期权必须为向制定参与人或为其利益而授出。
换句话说,即拟港股上市的境内企业,如果在上市前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中,尚有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或期权,那么需要加速行权完成授予,或者注销相关股份,以顺利完成上市流程。而美股则没有相关限制。
02
出资时点
境内企业在境内市场实施股权,激励对象通常需要先出资以获得激励股权,再通过减持等方式获得资本溢价完成变现;而企业在港、美股市场实施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则不需要提前出资,而是在股权变现时直接抵扣成本获取差额收益,整个过程不会给激励对象造成额外的资金压力。
03
架构变更
企业如果原本锚定境内上市,前期所做的筹备工作、包括股权架构等都是围绕A股市场的要求推进,但是后期又转而境外上市,那么就会涉及股权架构的变化,也就是境内架构外翻。
这种情况因为涉及到境内、外架构,企业在推进后续业务时往往会更为繁琐复杂,尤其涉及到境内外资金划转时,还需要提前准备7号文备案、37号文备案、ODI境外投资备案等相关文件办理。
所以中途转向的企业会面临较大的时间及金钱成本,相关手续及文件最好提前规划。
境内or境外上市?
这也是科创类企业一般会在稍早期就进行股权激励的重要原因。
从目前的情况看,不同行业的科创企业在选择融资及上市路径方面也会各有其倾向性,但不同资本市场的上市规则显然也不尽相同,所以企业最好还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前考量,最大限度节省时间及资金成本的同时,也为后续股权激励等相关环节的落地提前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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