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公开发布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共要求3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详情如下:
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1)杭州天成是否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是否履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报告义务;(2)杭州天成收购苏州天成100%股权过程中,请说明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定价依据、股权转让方(包括法人股东)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具体情况。二、请你公司说明苏州天成等境内公司所涉及的运输业务是否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规定的外商投资限制或禁止领域。三、苏州天成(更名前为东源股份)曾存在资产账户被查封冻结、被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请说明:上述情形的最新进展,是否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禁止上市融资的情形。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1)河南五洲燃气收购鄢陵县汇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情况,定价依据、税费缴纳情况等;(2)五洲能源香港收购长葛五洲燃气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是否履行必要的外商投资登记手续;(3)境外搭建离岸架构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外汇登记、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费缴纳等监管程序合法合规的结论性意见。(1)在建、已建项目所涉土地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转换土地使用用途的实质性障碍,并提供相关依据;(2)部分在建项目未完成相关安全手续,请说明原因,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结构及股权变动情况,请说明:
(1)股东Tasly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于2023年6月转股退出,后又于递交上市申请前重新入股的原因;
(2)发行人2024年6月股权转让的税费缴纳情况;
(3)股权架构搭建所涉及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等方面监管程序履行情况的明确结论性意见;
(4)是否涉及国有股标识等国资管理程序。
二、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
(1)请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合规性意见;
(2)请说明股权激励计划全部行权后,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及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三、关于本次发行人上市方案,请列表说明假设行使超额配售权,发行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二、根据证监会公开发布,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过详情如下:**以上内容均来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开发布信息。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免费获取全套股权激励协议模板等相关报告,还有机会获得专业顾问一对一咨询,获取股权激励、股权诊断等相关专业建议。一心向上成立于2018年,行业知名股权激励服务商,为客户提供从0-1的股权激励全流程落地服务。依托行业领先的数字化技术应用,一心向上通过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及相关服务,以及在线签署、ESOP、Captable、SBC等产品矩阵串联企业全生命周期股权管理,遵循“咨询+SaaS”的服务模式,赋能企业股权管理效能提升。截至目前,一心向上累计服务包括小米、金山云、知乎、奇安信、康龙化成、周黑鸭、元气森林、瑞幸等超600家美/港/A股上市及快速成长、拟IPO的企业,业务覆盖互联网、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网络安全、连锁零售等30多个行业,服务遍布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北京、上海、杭州、深圳均设有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