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苏州公积金新政!

楼市   2024-10-25 16:11   江苏  

突发!

苏州公积金新政来了!

下调首付款比例

优化贷款计算方式

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关于稳经济促发展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有关要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下调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二、加大军人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借款申请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偶是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证明,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现役军人、退役5年内的退役军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享受一次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

借款申请人同时符合我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

三、优化贷款计算方式。借款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选择余额倍数法计算可贷额度的,可将本人及配偶一年内在我市的租房提取金额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可贷额度。

四、拓展加装电梯提取覆盖范围。支持缴存人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我市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合计额度不超过实际分摊费用。

五、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可参照我市购建(还贷)提取政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15%

六、推进老旧住区自主更新使用住房公积金。符合城市更新要求的老旧住区自主更新,房屋产权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相关条件,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施行。





关于首付比例



Q

现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15%

A



关于军人公积金贷款



Q

哪些对象适用军人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若申请现役军人贷款,缴存人夫妻一方须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军官和军士(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警官和警士)。

若申请退役军人贷款,缴存人家庭须至少有一人为退役5年内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是指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官、军士,复员军官,自主就业的军士、义务士兵及其他退役军人。

A
Q

军人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享受支持政策的军人家庭,贷款额度在计算出的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最高限额以本市统一贷款限额为基础上浮20%,家庭为180万元,单人为144万元

A



关于可贷额度计算方法



Q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计算方法有几种?

计算方法目前有三种:余额倍数法、缴存基数法和日均余额法。

A
Q

余额倍数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一年内在我市的租房提取金额可合并计入个人账户余额。

A
Q

缴存基数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苏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申请人(单位职工)还可按缴存基数计算,具体为: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贷款期限(月)。

A
Q

日均余额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购买乐居苏城存贷产品的借款申请人按日均余额计算,具体为:贷款申请日前6个月个人账户日均余额乘以规定倍数乘以存贷系数,规定倍数为首套房15倍、二套房10倍,存贷系数为1.25

A



新建(更新)电梯提取



Q

既有多层住宅新建和更新电梯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实施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的,缴存人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自电梯使用注册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为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分摊费用的支付凭证(须扣除政府补贴金额)或相关费用证明材料。

提取金额为电梯使用注册登记当月的余额扣除规定的留存金额,合计额度不超过实际分摊费用(须扣除已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额度)。

A
Q

其他自住住房新建和更新电梯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他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的,缴存人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自发票开具之日起两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为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合同及发票。

提取金额为发票开具当月的余额扣除规定的留存金额,合计额度不超过发票载明金额(须扣除已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额度)。

A



关于老旧住区自主更新使用公积金



Q

老旧住区自主更新该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

符合我市城市更新要求的老旧住区自主更新中发生与自住住房直接相关的楼本体改造项目,涉及分摊部分改造成本的,房屋产权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符合条件,可凭当地政府和部门有关证明材料,参照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A
Q

提取额度多少?

不超过个人更新改造实际出资额。

A
Q

可贷额度多少?

不超过更新改造总价扣除政府补贴与个人实际出资额的差额。

A

提醒: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施行。


来源:苏州公积金








苏州楼市
最新楼市资讯、真实市场数据、专业购房指导、及时楼盘优惠、有趣楼市秘闻、尽在苏州楼市!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