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景现场】一场百万工程款“拉锯战”

政务   2025-01-13 17:38   江西  



时间追溯到2020年7月,原告江西某墙板有限公司与被告萍乡某建工公司曾签订合同,约定由原告承接被告一建筑项目中的墙板采购及安装建设工程。



原告按时完工后,于2022年7月与被告进行工程结算,结算金额为520万余元。截至2024年 7月,被告已向原告支付工程款405万元,剩余115万余元一直未支付。无奈之下,原告一纸诉状告至法院。


建设工程类案件往往标的金额大、专业性强、社会影响面广。该类案件的处理,既关系到涉案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地营商环境水平。因此,能否统筹兼顾好各方利益变得尤为重要。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五陂人民法庭法官刘丛国在受理案件后,决定将原、被告约到一块儿进行面对面交流、背对背沟通,充分了解双方想法。

“这一百来万已经拖欠两年了,有这样做生意的吗?”面对法官的问询,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不满道。

“是你们没有依约先开据发票给我们,才导致财务无法对账、出不了款。”被告公司法务张某也据理力争。

一方有怨言、另一方也有理由。面对如此僵持的氛围,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刘丛国明白,关键还是要找准问题症结,这样才能靶向发力、逐一突破,真正打通双方“堵”点。

刘丛国沉下心来,扫清迷雾、理清关键:原告方的主要诉求是尽早拿到工程款,而被告方的抗辩理由是否能成立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题眼”。

明确了办案思路后,刘丛国再次认真翻阅案卷材料,仔细研读双方合同,详细查询相关规定。下了一番功夫,他对案件也有了初步定性,便主动约谈被告,告知其抗辩理由并不成立,并从情理法角度进行解读、言明利弊。

“法官,你的意思我明白。”张某犹豫道,“说句实在的,我们公司不付款的最大原因,其实是公司其他工程项目的资金还没有回笼,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刘丛国对处理好该案,心里也有“谱”了:“那为什么一开始不坦诚相告呢?是还有其他顾虑吗?”

“主要是担心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会严重影响我们公司以后的招投标,不去参加招投标,没工程做了,资金链就会断裂,公司更没法经营了。”面对刘丛国的追问,张某也决定全部“坦白”。

考虑到这一情况,刘丛国认为要妥善处理好这起曾看似“无解”的纠纷,调解仍是最优解。

对于刘丛国的提议,张某立即表态:“如果原告能同意分期付款的话,我们公司就能喘口气、缓过神,筹措资金还债。”

找到了突破口,问题实际上也就迎面而解。随后,刘丛国找来李某,阐述了被告的困境与想法。

同为生意人,李某不是不能理解资金短缺的问题,只是对于被告公司的“不厚道”感到生气。但经过张某的多番保证与权衡利害,最终李某也同意调解。

刘丛国抓住这个时机,迅速组织李某与张某坐在一张桌子上“以调代审”,先是确定了欠付工程款金额,再商讨支付方式。经过一番协商与博弈,双方终于自愿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这下不会影响公司的招投标了!法官您放心,我们每月会按期还款给原告公司的。”被告法务在签调解协议时说道。

“这事儿有了解决方案,我心里也就踏实了。”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也带着笑意走出五陂法庭。

目送着双方当事人离开的背影,刘丛国也不禁感到心情愉悦。




调解是最优的审判。今后,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五陂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以高品质司法服务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供稿: 龚迪雅  邓汝琴 

编辑:政治部

审核:汤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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