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我们的'烦薪事'解决了,这心里也敞亮了!”5位大姐激动地对王法官说。
近来年,有关欠薪、违法超时加班、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新业态劳动保障等问题广受社会关注。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不仅事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与企业的健康发展,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息息相关。
郑某、黄某等5位原告,今年都已有50多岁。2013年,分别入职被告某公司的超市部从事销售员,并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2月,被告公司在微信工作群中发送通知:“超市不再对外营业了,其他人员先在家中休息,至于其他的事等超市清理工作结束后公司会统一安排。”
5位原告在被告处工作均有11年之久,但被告并未将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妥善处理,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随后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收到该5件劳动争议案件后,承办案件的王法官认真审阅案卷,并与5位大姐取得联系,了解到大姐们的“烦薪事”:被公司拖欠工资、未获得经济补偿金,离职后无任何收入,与用人单位僵持有半年之久,多次讨要无果。
在掌握了大姐们的诉求及分歧点后,王法官征得了大姐们的调解同意,约来了被告的负责人,听取了被告的意见。鉴于案件矛盾明确,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王法官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约定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王法官一边安抚大姐们的情绪,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企业的难处,另一边又运用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向被告阐释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被告企业要实现长远发展,必须保障好员工的基本权益,同时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在调解僵持不下时,王法官再次针对性地为双方深入分析了调解失败对各自产生的风险和调解成功后能够带来的好处。经过不断地修改完善调解方案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至此,5件劳动争议案件圆满解决。
事后,被告负责人感叹:“没想到法院调解这么耐心细致,解决问题速度快,效果也好”,并表示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管理。
安源区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优化提升涉市场主体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聚焦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充分发挥“法院+工会+N”矛盾调处模式,为企业解决劳动用工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引导、推动企业规范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作者:王珊 程娜
编辑:政治部
审核:汤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