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

政务   2025-01-22 17:41   江西  



1月22日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邓某等6人涉恶势力犯罪案。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邓某与被告人刘某露系初中同学,刘某露带着被告人余某、刘某鹏等人跟随邓某。2010年左右,兰某经刘某露介绍认识邓某,后带领被告人李某鹏、陈某等人一起跟随邓某。自兰某加入后,基本形成以邓某为首,刘某露、兰某为骨干成员,刘某鹏、余某、李某鹏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组织。2024年3月至9月期间,邓某指使兰某、刘某露、余某、刘某鹏、李某鹏等人去找萍乡市安源区某酒吧的麻烦,兰某等人通过在酒吧掀桌子、撒尿、哄闹、殴打保安等方式十余次对该酒吧进行滋扰,致使酒吧股东、工作人员等产生恐惧、恐慌的心理,严重影响该酒吧正常运营。在此过程中,该组织有组织地实施1起寻衅滋事犯罪、2起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还指控了2017年邓某、刘某鹏、余某实施的聚众斗殴犯罪。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罪名、量刑情节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的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各被告人均进行了最后陈述,审判各个环节紧密衔接,依法推进,流畅顺利。因涉案人员较多且案情较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供稿:李德建  巫丽祺

编辑:政治部

审核:汤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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