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萍乡市安源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判员邹小蓉获评“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一起来看看
“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邹小蓉的个人事迹
邹小蓉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公正廉洁、作风正派、亲和力强。该同志自负责少年法庭工作以来,积极延伸审判服务职能,综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安源区法院少年法庭获评“2021-2022年度江西省青年文明号”称号,少年法庭工作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基层法院高质量考核第一,安源区法院入围“2023-2024年度全国青少年权益维护岗”创建集体。
个人先后被授予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萍乡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安源区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安源区2023年度十佳平安卫士、安源区第六届安源青年五四奖章等称号;1篇司法建议书获评江西法院未成年人审判优秀司法建议、江西法院优秀司法建议,1篇涉未刑事判决书获评江西法院涉未成年人案件优秀裁判文书。
对党忠诚,筑牢信念之基
该同志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对党的忠诚和拥护转化为推动少年审判工作的坚强动力。
履职尽责,倾情护航成长
牵头实行涉未案件“三合一”综合审判模式,近三年办理涉未刑、民、行案件共计140余件;坚持审判“三延伸”,先后对涉刑未成年人回访帮教69次、对失职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6场、帮助涉刑未成年人重返校园8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乱象发出司法建议书7份,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守正创新,打造护未平台
依托本地红色资源,打造特色护未司法品牌“法之光”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室,引入“1+N”的运作模式,联合教育局、团委等部门综合开展帮扶救助、法治宣传等护未工作。近年来,依托工作室平台联合其他部门对涉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10人32次、择业指导2人5次、转学安置1人次。
拓宽思路,创新普法方式
创新红色法治研学宣教模式,联合学校、社会公益组织等团体针对未成年人开展各类法治宣教活动33场,辐射辖区中小学生4000余人,推送普法宣传稿件80余条,相关普法工作被央视新闻直播间、人民法院报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工作案例被司法部采纳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一起来听听她的“护苗”心声
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里,有一群特殊的群体,他们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每一步都可能决定着未来的方向——他们就是未成年人。作为一名深耕于少年审判工作的法律人,我深知肩上的责任之重,每一次审判、每一次帮教、每一次救助,都是对“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坚守与践行。
拳拳热爱,以此为途。每当谈及少年审判工作,热爱是不可或缺的关键词。这份热爱,源自于对法律的敬畏,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更源自于对每一个孩子未来可能性的深切关怀。每当看到那些迷茫、无助的眼神,我便更加坚定了以法律为剑、以爱心为盾,为他们撑起一片天空的决心。这份热爱,让我在面对挑战时,总能保持最饱满的热情和最坚定的信念。
濯濯笃行,披荆斩棘。在少年审判工作中,我们始终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作为最高原则。这意味着,在每一次审判中,我们都要细致入微地考虑他们的成长环境、心理状态、未来发展等因素,力求做出最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的判决。这不仅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人性的呼唤,是对每一个生命个体尊严与价值的尊重。
循循关怀,筑梦山海。审判,是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绝不是终点。在少年审判工作中,我们更注重审判后的帮教与救助。通过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家庭干预等多种方式,帮助失足少年重新找回自我,回归社会。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营造关爱未成年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良好氛围。审判、帮教、救助、法治宣传四位一体的模式,旨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孩子们的成长之路保驾护航。
回望过去,每一次努力都如同点亮一盏灯,照亮孩子们前行的道路。但前路漫长,仍需我们不断探索与实践。我坚信,只要我们心中有光,手中有法,就能以法律的力量,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让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少些坎坷,多些温暖与希望。
少年审判工作,是一项充满挑战与希望的事业。它要求我们不仅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更要怀揣一颗温暖的心,用爱与责任,为每一个孩子的人生篇章写下最美的注脚。让我们携手并进,以法之光,护航成长,共同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编辑:政治部
审核:汤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