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下称《通知》),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收回收购土地,应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
《通知》对专项债收购存量土地的范围进行了限定,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纳入收回收购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自然资源部就专项债收购存量土地向地方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棚户区改造或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的地块以及地方平台公司“托底拿地”的地块,不得纳入收回收购范围。
不过,这一规定并没有出现在本次自然资源部正式发布的《通知》中。
据经济观察报引述省级自然资源部门人士说,地方平台公司“托底拿地”情况较为复杂,如果一刀切,容易误伤“真拿地”的地方平台公司。
他认为,《通知》没有明确禁止纳入地方平台公司“托底拿地”涉及的土地,存在地方政府和平台公司通过收购存量土地套取专项债资金的空间,但后续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或在审核专项债过程中予以约束。
《通知》提出,土地储备机构应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市、县处置存量闲置土地协调推进机制或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等,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调幅度。这意味着房企在收地过程中虽然能够获得流动性,但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账面损失。
华泰固收研报认为,此次土储专项债在地产去库存和地方化债的背景下重启,一是改善专项债缺项目的问题;二是支持地方土储工作,并与保障房等三大工程建设相配合;三是回收闲置土地有助于控制土地供应,今年1-10月中指300城住宅用地推出建面同比-33.31%,成交建面同比-31.98%,平均溢价率3.87%,同比去年下降1.58pct。土地市场量价齐跌的现状有待改善,运用专项债回收闲置土地、减少土地供应,有利于地产去库存和稳房价;四是帮助前期拿地但无力开发的城投/地方国企/房企回笼资金,减轻债务压力。结合化债来看,托底拿地的城投可能成为流动性优先受益的对象。
对此,笔者认为,各地城投公司抓紧应该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给政府打报告,积极使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前期“托底拿地”的地块。如此,可以回笼资金,减轻一定的债务压力,更好的转型发展。
更多关于土储专项债的内容文章详见:土地储备专项债申报工作流程
部分内容来源:投实
业务橱窗
为方便对接沟通、交流,本公众号搭建城投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交流桥梁,如您是地方政府、财政国资等职能部门、城投公司的,或者券商、银行、评级、会所、评估等第三方机构的均可免费申请加入。
符合条件的可私信微信:daloong308申请。
欢迎加入城投高质量发展交流群
#小城说|一家区县级AAA产投集团诞生
#小城说 | 拆解一家AAA产投类主体的组建:为何一年经营性收入能暴增9倍至近100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