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领导说: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

教育   2025-02-02 07:18   上海  
感谢提供信息的朋友,特别感谢提醒注意有可能封了这个公众号的朋友;但我和原创作者相信:真实是最重要的,这世界还是需要说真话的人!



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

─河南省第一任落马交通厅长曾锦城在任时给河南省委的血书表白

获评:最有血腥味的语录

评书---交通厅长的“英雄”末路——曾锦城案


昔日英雄立朝堂,交通厅长显威光。
谁料一朝风云变,贪腐落马泪沾裳。


话说天下大事,贪官污吏总要出事儿!官场之上,亦是如此,有忠臣义士,也有奸佞小人。今日,咱们要说的这位,便是河南省第一任落马的交通厅长——曾锦城。

曾锦城,湖南汉子,生于乱世,长于贫寒。他自幼聪颖好学,毕业于湖南大学土木系,二十五岁便设计出中国第二大石拱桥——浒湾大桥,一时名震四方。他初入官场,从养路工、技术员做起,一步一个脚印,历任河南省新县公路段段长、许昌地区交通局副局长,直至河南省交通厅厅长。

在任期间,曾锦城可是个实干家,他带领全省交通系统风风火火建公路,推动了河南省高速公路的起步。他首创的“养路费大包干”方法,至今仍在沿用。那时的他,可是百姓心中的“英雄”,赞誉之声不绝于耳。

然而,英雄也有末路。曾锦城在权力的诱惑下,渐渐迷失了自我。1993年,他因被人举报违纪违法问题,被免去河南省交通厅厅长职务,调任周口行署专员。这本是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可他却变本加厉,开始大肆卖官。

有道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995年10月,河南省纪委决定对曾锦城的问题立案调查。1996年5月30日,曾锦城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1997年10月,他终于迎来了自己的审判日。

法庭之上,曾锦城低头认罪,他供述了自己在1989年9月至1996年2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7次,收受人民币14.5万元,美金0.95万元以及录相机、空调、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价值人民币8.7万余元。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曾锦城这位昔日的“英雄”,终究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不归路。

曾锦城的落马,给世人敲响了警钟。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受人之托,必当忠人之事”,但绝不能以权谋私,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说到这里,不禁让人想起一句歇后语:“有枣儿也得一竿子,无枣儿也得一竿子”。曾锦城在权力的道路上,就像那打枣的人,不管有没有枣子,都要挥一挥竿子。只可惜,他挥的不是勤劳的竿子,而是贪婪的竿子,最终只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

曾锦城的故事,让人唏嘘不已。他本是个有才华、有抱负的人,却因贪腐而身败名裂。这不禁让人想起那句古诗:“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但愿曾锦城的悲剧,能给后人以警醒,让每一位手握权力的人,都能牢记自己的使命,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如此,咱们今日的评书便讲到这里,愿各位听众朋友,都能从中汲取教训,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咱们下回再见!


精选文章!



上下滑动查看

感谢大家在aqjubao@126.com里提供信息

也欢迎大家投稿,可以标原创的文章请注明相应信息及想法


商务合作事宜,请后台私信“商务合作

关心你的关切
想你所想,急你所急,希望能帮到大家哦!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