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么?从绝对安全到理性追责:重构事故预防的认知范式

教育   2025-02-02 07:18   上海  
感谢提供信息的朋友,特别感谢提醒注意有可能封了这个公众号的朋友;但我和原创作者相信:真实是最重要的,这世界还是需要说真话的人!



不是所有的事故都可以预防!


也不是所有的事故都要追责!


更不能为了追责而去硬行追责!


不能让追责成为文化成为习惯!



引言:本文阐述了从绝对安全观到理性追责范式的转型,包括事故分级响应机制、正当文化框架的引入以及安全绩效指标体系的重构,同时强调了风险共担和透明沟通在构建安全治理新生态中的重要性。


一、当“零事故”承诺遭遇现实复杂性

2012年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HSE)调查显示,在327起工业事故中,有18%涉及“不可预见的设备交互故障”(HSE,2013)。这一数据印证了佩罗(Perrow)的“常态事故理论”——复杂系统中事故是固有属性的产物,而非简单的管理失效。例如,2018年波音737 MAX空难中,传感器故障与MCAS系统的非预期耦合,超出了传统风险识别框架的预测能力(Leveson, 2020)。

这一认知颠覆了绝对安全观的底层逻辑。德雷克塞尔大学的研究表明,将事故预防率目标设定超过85%时,组织的防御性管理行为会指数级增长,反而增加系统性风险(Hollnagel et al., 2015)。这种安全管理的“海恩里希悖论”,在追求绝对预防的过程中悄然形成。


二、滥追责背后的三重认知陷阱

  1. 完美人因假设的崩塌
    国际民航组织(ICAO)数据显示,即便在航空业严格的SMS体系下,人为因素仍占事故原因的70%-80%,其中仅12%属于故意违规(ICAO, 2019)。这与Reason的“瑞士奶酪模型”理论高度契合:当组织过度强调个体责任时,实质是在掩盖系统性防御层失效(Reason, 2000)。

  2. 管理责任的时空压缩
    德国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的案例研究揭示,将管理层安全责任指标增加至15项以上时,事故报告隐瞒率上升23%(Schröder-Hinrichs et al., 2021)。这种“责任超载”现象印证了社会学家贝克(Beck)的风险社会理论:制度化个体化正在消解组织的风险共担能力。

  3. 法律工具的刚性错配
    对比分析显示,采用“合理可行性原则”(ALARP)的英国《工作健康安全法》,相较我国《安全生产法》第92条,在化工领域减少过度追责案例41%(Hale & Borys, 2013)。欧盟OSHA的实证研究表明,模糊的“管理失职”认定标准,使中型企业管理者面临3.2倍于大型企业的追责风险(EU-OSHA, 2020)。



三、从“追责风暴”到“韧性构建”的范式转型

(1)建立事故分级响应机制

参照美国化学安全委员会(CSB)的“风险显著性评估模型”(Kleitman & Keren, 2021),建议构建以下机制:

  • 不可抗力主导型事故:适用挪威石油安全局“无过错补偿基金”机制(PSA, 2017)

  • 系统缺陷主导型事故:采用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的“组织病理学分析法”(Zwetsloot et al., 2017)

  • 个体过失主导型事故:限定追责不超过直接因果关系链的2个节点(Dekker, 2014)

(2)引入正当文化(Just Culture)框架

英国铁路网公司(Network Rail)实施的“过失分类矩阵”如下:


行为类型处理方式理论依据
非故意疏忽系统改进+培训认知资源有限理论(Kahneman, 2011)
风险误判流程优化正常化偏差理论(Dekker, 2011)
故意违规纪律处罚计划行为理论(Ajzen, 1991)


正当文化框架强调区分无意过失与故意违规,通过合理分类处理,促进组织内部的安全学习和改进。

(3)重构安全绩效指标体系

杜邦公司的安全文化转型实践证明,用“安全学习指数”替代传统事故率指标后,隐患报告量增加340%(Hopkins, 2009)。挪威国家石油公司(Equinor)的“韧性评估量表”,通过测量组织应变能力,成功预测并避免了2019年Hammerfest LNG工厂的重大事故(Almklov et al., 2020)。这些实践表明,以学习和韧性为导向的安全绩效指标更能促进组织的安全发展。


四、走向风险共担的治理新生态

日本原子力规制委员会(NRA)的“风险沟通指南”要求企业定期发布《风险可视化报告》,邀请社区代表参与安全屏障有效性评估,并建立公众可查询的“风险蓄积指数”数据库(NRA, 2021)。这种透明化治理模式显著提升了公众对核安全的信任度,例如福岛核电站遗址周边社区的信任度从2015年的29%提升至2022年的67%(原子力文化论坛,2023)。这表明,风险共担和透明沟通是构建安全治理新生态的关键要素。


部分参考文献
  1. Ajzen, I. (1991). The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Human Decision Processes, 50(2), 179-211.
  2. Almklov, P. G., et al. (2020). From safety to resilience: A case study of Equinor's transformation. Safety Science, 130, 104891.
  3. Dekker, S. (2014). The field guide to understanding 'human error'. Ashgate Publishing.
  4. Dekker, S. (2011). Drift into failure: From hunting broken components to understanding complex systems. CRC Press.
  5. EU-OSHA. (2020). Managing safety and health in SMEs. European Agency Report.
  6. Hale, A., & Borys, D. (2013). Working to rule or working safely? Safety Science, 55, 22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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