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并购14条来了!目标:100+交易、300亿+交易额、15万亿市值

文摘   2024-11-27 21:49   上海  

11月27日,深圳市委金融办发布推动并购重组14条(《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5—2027)(公开征求意见稿)》),比证监会的促进并购重组6条多8条,并有更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并购的逻辑速览,并概要如下:

1.明确提出了KPI指标

(1)市值管理目标:2025年到2027年,深圳境内外上市公司总市值突破15万亿元;

(2)交易数量:完成并购重组项目总数超过100单;

(3)交易总价值:突破300亿元;

优秀案例示范:形成一批优秀并购重组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创新资本中心:助力深圳打造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资本形成中心;

2.对非盈利资产的收购加了两条明确风险控制措施

(1)支持上市公司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进行并购重组,包括开展基于转型升级等目标的跨行业并购

(2)未盈利标的收购:比证监会促进并购重组6条增加了两个前置条件,即在不影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安排的基础上,(也就是不是不盈利的资产都可以收,而是有考虑自己的消化能力和投资者保护)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和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优质未盈利资产,以及支持“两创”板块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等,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

3.明确鼓励三大重点行业上市公司的通过并购重组持续做大做强

鼓励.....尤其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以及新赛道和未来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能够解决“卡脖子”问题的科技型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持续做大做强。

4.支持国资控股上市公司提升产业集中度并购

支持国资国企上市公司等有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并购重组,围绕主业进行产业链整合,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这条比较务实。

5.鼓励上市公司并购境外优质资产,在跨境换股方面予以便利支持

6.降低并购融资成本

通过设立并购基金、发行债券等方式提供低成本、全周期投融资服务。支持设立各类产业并购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7.广开并购融资资金渠道

支持银行、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鼓励合格境外投资者通过 QFII、RQFII、QFLP 等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6、7条是并购重组活跃的重要和关键保障。

8.3方面风险控制措施

(1)加强对并购重组活动的风险监测,在并购重组推进过程中加强对税务、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合规性审查,对并购标的、并购价格与真实性进行审慎把关,加大对上市公司投资者的保护力度。

(2)倡导在资产债务稳健的前提下开展并购重组,避免上市公司盲目扩张、违规并购。也就是不要带病并购

(3)加大对并购重组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维护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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