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江苏中心”)和陕西省药品和疫苗检查中心(以下简称“陕西中心”)在南京召开苏陕药品检查协作第一次会议,并签订《药品检查协作框架协议》。双方检查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是进一步落实苏陕药品监管协作会议精神,加强苏陕药品检查工作沟通交流,提升药品检查质效的务实举措。会上,双方就检查机构建设、体系建设、检查员队伍建设及检查创新等方面进行交流座谈。
双方检查机构签订了《药品检查协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以提升检查质效为目标,通过建立协作机制、探索能力提升模式、深化检查交流协作、合作开展课题研究等方式,扎实推进两省药品检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
建立协作会议制度,双方在信息共建共享互融互促上不断深入,持续推进,促进理念互通、技术互学、作风互鉴,制定优势行业检查标准,协同突破监管瓶颈。
二是探索检查员能力提升合作新模式
聚焦两地检查员能力提升,强化学习交流,整合优质培训资源,提炼精品培训课程,共享实训基地。
三是深化检查业务交流协作
加强协同配合,互派业务骨干参与现场检查,构建委托检查合作机制,建立检查质量评估互学互查互评机制。
四是合作开展科学研究
双方充分发掘和利用自身优势,在创新产品、前沿技术等方面协同开展检查科学研究,共享科研资源,共同破解难点问题,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此次会议的召开和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江苏中心和陕西中心在药品检查领域的合作进入新阶段。双方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两省药监局工作要求,从大局着眼、向深处拓展、往实里用力,在提升药品检查效能,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上互学互促,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上互联互动,为推动苏陕两省药品高水平安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供稿:质量管理科、综合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