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伤、可能伤及他人的患者限制其身体或身体某部位的活动,以达到维护患者安全,保证治疗、护理顺利进行的各种用具。
腕关节,踝关节,约束大单、软带、背心等。
对于长期卧床,神志不清,躁动,有明显自伤行为的患者。
在使用期间应维护患者的尊严,避免造成心理上都是伤害,保持肢体功能位置,松紧适宜,定时查看,定时更换约束部位,避免长时间约束导致不适或者局部皮肤血液不循环,必要时进行摩擦,促进患者血液循环。不要用绳子、围巾、衣服来捆绑患者。
局部血液循环受阻,因局部约束时间较长、过紧或在患者不配合使用约束带时,频繁扭动或撕扯,导致患者出现肿胀、皮温发凉、颜色异常,严重时出现缺血后组织坏死表现。
(插入两手指宽度)
(多发生于兴奋躁狂病人)
使用约束用具应定时进行巡视,避免造成局部肢体血液不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