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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我国生化药品生产企业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提供参考。
方法:概述国内外相关法规要求;并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生化药品附录》实施后,回顾2017年9月至2022年8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核查中心)对国内(不含港澳台)25 家生化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实施情况进行的跟踪检查及受邀对生化药品开展的 11 次观察检查,分析其的缺陷。
结果:跟踪检查共发现缺陷 302 条,其中严重缺陷 0 条,主要缺陷 26 条,一般缺陷 276 条。观察检查中 2 次原料药检查无缺陷条款,3 次检查现场未定义缺陷级别,其他 6 次观察中现场告知存在缺陷 55 条,包括严重缺陷 1 条、主要缺陷 15 条和一般缺陷 39 条。跟踪检查结果显示,生化药品在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文件管理、附录:无菌药品、确认和验证及其附录方面存在较多缺陷。观察检查显示,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方面的问题最多,其次是确认与验证;且车间设备不适合预定用途、厂房设施维护不到位情况比跟踪检查中略多。
结论:建议国内生化药品生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生产质量管理,完善从原材料开始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完善被检查单位的检查档案管理并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调整抽样和日常监管频次,合理制订生化药品的检查指南或检查备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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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17年9月至2022年8月核查中心对我国生化药品企业GMP检查的缺陷分布
撰稿人 | 胡小娟、王立杰、徐长波、翟铁伟
责任编辑 | 邵丽竹
审核人 | 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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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胡小娟、王立杰、徐长波、翟铁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来源于中国药业,仅供交流学习。由“制药工艺与装备”平台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关注“制药工艺与装备”公众号,获得最新制药业创新技术、新闻动态等热点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