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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会发布了《药品每日允许暴露量评估方法》的征求意见稿,这是自2012年EMA发布HBEL指南以来,国内首个关于药物HBEL/PDE方面的指南,同时也弥补了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药品共线生产质量风险管理指南》和《清洁验证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在这一方面的内容。算是大家翘首以盼的指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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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每日允许暴露量评估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制药行业针对高活药物的风险分级原则和方法,针对不同等级接触的 EHS(是环境Environment、健康 Health、安全 Safety 的缩写)风险,提出防护基本原则和现场管控要求。
● 《药品共线生产质量风险管理指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2023年3月;
3.1 每日允许暴露量 Permitted Daily Exposure; PDE
开展药品每日允许暴露量(PDE)评估时,通常需对该药品活性成分的非临床试验数据以及人体临床使用数据进行充分收集,经过数据评估识别关键效应,选出相应毒性起始点(PoD),再依照相关指导原则和本标准的评估原则进行调节因子及其它因子的设置,进而依据公式进行计算得到PDE数值。当存在多个关键效应时,应该分别进行PoD的选择和调节因子的赋值计算得到相应的PDE数值,并综合确定最终的PDE数值。需要注意的是,当评估的药品每日允许暴露量是针对特定暴露途径或者药品活性成分存在特殊的PK特性(如高蓄积性)时,评估过程中还需要考虑暴露途径与PK特性的影响。
5.1 附录A PoD的选择原则
撰稿人 | GMP办公室
责任编辑 | 邵丽竹
审核人 | 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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