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9日,欧盟中国商会联合罗兰贝格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发布《直面挑战 砥砺前行——中国企业在欧盟发展报告(2024/2025)》。报告全面分析了中国企业在欧盟发展的现状与挑战,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与战略建议,引发广泛关注。外交部发言人毛宁12月10日表示,希望欧盟重视中国企业的合理关切。商会连载报告内容,敬请期待!
照片来源:欧盟中国商会
1. 中企认为欧盟的科研环境优势有所减弱
科研环境曾为中企对欧盟营商环境中评价较高的一个维度,但近年来受中欧关系摩擦影响,中企对欧盟科研环境评价降低。仅5%的受访中企认为欧盟当前科研环境非常好,另有45%的中企给出“较好”或“非常好”的评价,与往年有一定落差。从趋势上看,中企在欧面临科研环境评分连续两年下滑,有20%的企业认为今年科研环境略有恶化。
图 41 中企对欧盟科研环境评价
科研环境方面的挑战为企业运营带来一定影响。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中企在欧耕耘加深,知识产权相关问题近年来愈加凸显,有超过半数受访企业表示面临一定的知识产权方面困扰。此外,受政治环境恶化影响,反馈校企合作受阻、人才交流遇冷的企业增多。
图 42 中企在欧盟面临的科研环境方面挑战
与此同时,中企仍保持在欧盟的研发投入。86%的受访中企本年度的研发投入占营收比维持不变或有所增加,欧盟仍为大多数中企的全球研发高地之一。
图 43 中企在欧盟的研发投入情况
2. 在欧中企遭遇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增多
随着越来越多的中企在欧运营加深,卷入知识产权纠纷案例逐年增多,值得引起所有在欧中企的关注。调研显示,21% 的受访企业表示在欧曾遭遇知识产权被侵犯,占比较2023年的16%有所增加。若干受访企业表示曾经历全面进入欧盟市场前商标被抢先恶意注册、热销产品设计被竞品抄袭等情况。也有中国企业在进入欧洲时,发现英文简称商标与本地企业类似的情况,耗费较长时间处理纠纷后才被允许在欧盟地区使用。中企普遍认为欧盟法律体系完善,能够有效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但中企自身应加强保护意识,在出海初期甚至是之前就应对知识产权进行盘点和全球注册。
图 44 中企遭受知识产权侵犯的情况
3. 中欧科研合作承压,“寒蝉效应”加重
众多在欧中企反馈,近年来受全球政治博弈影响,欧盟区域内大学、研究所、企业等机构受负面舆论牵制,对与中国机构及中企科研合作顾忌重重。有11%的受访中企表示,当前科研合作基本暂停,另有42%的中企表示合作进展受阻。部分欧洲高校及机构对与中企续签或启动新科研合作持更趋消极态度,严重阻碍双方原本正常进行的科研合作。有中企反馈,遭遇到持续多年的与欧盟大学合作科研项目因政府的非正式施压而突然被叫停的情况。ICT领域中企表示,欧盟地平线欧洲Smart Networks and Services Joint Undertaking (SNS JU)6G项目中加入政治化评估标准,以来源国标签“高风险供应商”等规则为名,实则将中企排除在外。在欧中企认为,中欧科研合作有利于全球科学及产业发展,双方应避免政治议题影响科学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尊重学术开放自由,并积极推动以基础研究为导向的合作项目。
中国在2024年3月发布的《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中明确让跨国公司平等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在欧中企也期望欧盟能够同样以开放的态度欢迎中企参与欧盟重点科研项目。
图 45 中企在欧科研交流合作开展情况
4. 中企的核心关切和建议:鼓励学术交流,保持科研自由,避免政治干预科研合作
4.1. 对欧盟的建议
· 避免科研活动受政治干预
o 在研究层面保持开放,尊重学术自由。
o 避免因政策因素干涉或影响高校及科研机构与中企合作。
o 避免将人才培养、教育合作政治化,鼓励双方基于学术自由开展人才培养、教育合作。
o 欢迎并鼓励双方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参与双边研究项目。
· 鼓励中欧科研交流合作
o 强化中欧科技创新合作机制。
o 中欧联合设计科研创新合作路线图。
o 强化中欧科研创新联合资助机制。
o 欢迎并鼓励双方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参与相关双边研究项目。
o 鼓励中欧双方积极探索科技合作的新领域、新方式,携手促进双方科技力量的提升。
o 呼吁欧盟避免在地平线欧洲项目,如SNS JU 6G项目中以歧视政策排除中国企业参与,巩固研发合作是促进共赢的基础,也是未来市场合作的前提。
o 针对合作中断的重点项目,呼吁欧盟高校及研究机构摒弃政治考量,斟酌重启与中企的合作项目。
o 建议鼓励中欧科学家、青年学者参与双方科技项目,扩大资助规模。
o 鼓励非营利性民间机构参与搭建专业化创新合作平台,巩固中欧科技创新纽带。
o 强化创新孵化器,为科研成果对接商业化资源。
· 在知识产权领域加强合作,通过对话解决纠纷
o 建议中欧加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于2007年建立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o 深化“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中国-欧盟知识产权合作项目IP Key China”“中欧专利合作机制”“中欧专利执法研讨培训班”等合作项目。
o 鼓励双方妥善处理产权争端,建立双边平等开放友好协商解决机制,建立有利双方的规则。
o 在禁诉令方面,建议在WTO框架下,中国与欧盟、美国、英国等国家/地区共同磋商,通过达成协议解决问题。
o 建议中欧建立工作层面上的日常沟通机制,以解决后续分歧。
4.2. 对中企的建议
· 树立知识产权意识,保护自有知识产权
o 了解及学习欧盟的知识产权体系,及时感知知识产权风险。
o 尽早对于专利、商标等进行盘点和规划,按需进行注册。
o 如在知识产权领域遇到纠纷,尽快以法律的手段积极应对。
简介
欧盟中国商会由中国银行(欧洲)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欧洲)有限公司和中远海运(欧洲)有限公司发起,于2018年8月31日在布鲁塞尔注册,目前会员单位超100家,代表1000多家在欧中资企业,覆盖主要欧盟成员国。商会位于布鲁塞尔,毗邻欧洲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等机构,代表中资企业利益,肩负“商通中欧、共创繁荣”的共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