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我为止】东港区法院:法官另辟蹊径破调解困局

政务   2024-11-19 16:59   山东  


路法官,要不是你,俺们娘四个咋还得起五十多万的医疗费呀!

我和老头子老实本分一辈子,如今他走了,我还被告到法院,得了个“赖账”的名声,这让我在村里怎么抬得起头嘛……

多亏了你给想办法,把医院的账给结了,这下我心里踏实了。

当事人徐老太跟路伟念叨着,话里话外表达着谢意。


2023年5月,徐老太的老伴郑老汉在车祸中受伤被送至某医院进行救治,由于受伤严重,2023年11月郑老汉因呼吸衰竭抢救无效去世。因郑老汉的医疗费尚有56.5万元未支付,医院将其妻子和三个子女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医疗费。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路伟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尝试对该案进行调解。

路伟通过沟通调查了解到,被告徐老太一辈子务农,如今年事已高,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三名子女都年逾五十,家境也不富裕。他们表示并非故意拖欠医疗费,只是50多万对他们来说,实在是一笔“巨款”,他们也有心无力。

被告确无偿还能力,原告也拒绝让步,调解陷入困局,难道要判决结案吗?

该案标的额较大,就算是判决结案,还是无法改变四被告无力偿还欠款的现实,案件难免进入执行程序,强制执行又不可避免的对四被告的家庭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想到这些,路伟决定继续找出路、破困局。

路伟查阅了郑老汉交通事故案的相关材料,发现由于保险赔付时郑老汉的医药费尚未结算,所以在该起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肇事方和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尚未对郑老汉的医疗费进行赔付。

既然这样,可否让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也参与到该案之中呢?如果能一揽子解决医疗费和赔偿款的问题,那么该案就不用进入执行程序,该案的四被告也不必另行起诉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既可以减少两起衍生案件,也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于是,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路伟联系到肇事方和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

这个案子追其根源是因为当初的交通事故才引发的,郑老汉的家人付不起医疗费,势必要起诉你们肇事方要求赔偿。

咱们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是负主要责任的,该给的赔偿咱们是逃不掉的,与其等郑老汉的家人起诉要求赔偿,不如我们主动一些,取得他们的谅解,争取免除刑事责任。

现在咱们三方坐下来把事情一起解决了,既节省了时间,又了了心事一桩,你们觉得呢?

经过多次沟通,肇事方和保险公司终于同意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到案件调解中来。

调解过程中,路伟向三方阐明法律关系,通过反复地释法析理、沟通协调,努力寻求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肇事方和保险公司按照交通事故认定比例,主动承担了大部分的医疗费,剩余医疗费由徐老太母子四人同承担;徐老太母子也向肇事者出具了谅解书。

肇事者免除了牢狱之灾,徐老太母子四人减轻了还款压力,五个家庭的生活影响被降到最低,医院方也追回了损失,这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的妥善解决,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案结从来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为民的司法追求。该案承办法官用“换一种思路”“再努力一次”“一定可以化解”的坚持,生动诠释着“民有所需,我有所为”,体现了人民法院一次性实质解决纠纷的司法原则。今后,后村法庭将继续坚持“案件到我为止”理念,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用心用情用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谱写新时代“枫桥式法庭”建设的生动篇章。





来源:东港区法院

编辑:丁晓   马玉涛  于珊依

审核:郑家泰  尤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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