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偃师法院院长李丽君担任审判长,偃师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毅出庭支持公诉。
6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以“零距离”的视角感受法律威严,以“代入式”的体会接受法治教育,以“沉浸式”的感受领悟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
公 诉 机 关 指 控
庭 审 现 场
庭审现场国徽高悬,庄严肃穆。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有序推进庭审流程,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开展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及定罪量刑问题,展开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环环相扣的庭审程序,清晰再现了被告人一步步突破“底线”、越过“红线”,滑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
以 案 释 法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庭审观摩让旁听人员更加直观地看到了职务犯罪的严重后果,深刻认识到了贪污腐败、违法违纪行为对个人、家庭、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进一步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
(图片源于网络,侵权删)
庭审兼作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即是鲜活的普法教育素材。下一步,偃师法院将积极践行能动司法,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以最直观的形式警示大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典型案例真正成为党员干部“最好的清醒剂”“最好的教科书”,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的效果,为营造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刑事审判庭
编辑:韩亚萍
校对:王前
审核:杨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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