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明法纪 以审促廉筑防线 | 偃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政务   2024-10-16 17:59   河南  





以案为鉴明法纪

以审促廉筑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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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上午,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偃师法院院长李丽君担任审判长,偃师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毅、检察员张晓卫出庭支持公诉。


偃锻炼的选调生以及引进的高层次学历人才共计30余名青年干部来到现场,“零距离”观摩庭审,“面对面”以案明纪,让庭审现场成为党纪学习教育的生动一课。

 ★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李某利用担任河南卫生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的职务,为他人在药品引进、职工录用、职称评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先后收受多名请托人所送钱款人民币共计132万元。同时被告人李某作为医务人员,利用在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和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坐诊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为医药代表任职的医药公司生产或销售的药品在上述医院销售提供帮助,并先后收受多名医药代表所送钱款人民币共计9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某身为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上,应数罪并罚。

    



 ★法庭审理★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围绕认定事实、证据的争议内容和定罪量刑等关键问题,组织诉讼双方举证质证、展开法庭调查、进行法庭辩论,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严谨有序、规范高效,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公开、公正、文明、规范的司法形象。


    





以案释法


此次庭审不仅是对被告人的一次法律审判,更是一次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堂,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反腐败标本兼治。通过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触碰“红线”“底线”的严重后果。庭审过后,现场旁听的青年干部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对纪法的威严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理解,深感震撼、倍受教育,也更加坚定了自身拒腐防变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引以为鉴,绷紧廉洁自律之弦,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以庭为课、以案为鉴。下一步,偃师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典型案件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将庭审旁听活动有效转化为廉政教育的重要课堂,以案释法、以案说纪,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威慑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刑事审判庭  

编辑:韩亚萍

校对:王前

审核:杨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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