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下午,
偃师法院执行干警
收到兄弟法院反馈的信息,
随即闻令而动,
于当晚21时许,
成功将长期隐匿异地的赵某拘传到案!
赵某与王某因劳务合同纠纷诉至偃师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约定:“赵某于2024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然赵某却并未依照协议诚信履行,该案遂进入到强制执行环节。
因被执行人赵某的户籍地远在新疆,而其平时又居无定所,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赵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仅冻结了部分钱款。对于被执行人赵某的踪迹却始终杳无音信,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
“是偃师法院吗?我们是洛龙法院的,在大系统中我们查询到被执行人赵某在我们两家法院共涉及6起执行案件,现被执行人赵某已被我院拘传到案,请速派承办人与我们对接。”正在执行工作无从开展之时,随即接到了兄弟法院的电话,于是偃师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赶往。
在偃师法院赶往途中,被执行人赵某还扬言,“今天是别的法院把我拘过来的,这钱我可以拿,但其他的事我管不着!”
鉴于被执行人赵某拒不配合的态度,晚上21时许,偃师法院执行干警辗转将其带回。针对赵某的种种失信行为,执行干警果断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赵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在送拘被执行人赵某的路上,赵某终于悔悟并履行了全部执行款,至此,这起联动执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来源:执行局 张军营
编辑:韩亚萍
校对:王前
审核:杨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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