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码上解
案款送到家
“我们扫一下码,法庭就马上调解!调解完还对案件一管到底,专门跑一趟送来案款,真是太感谢了!”当事人王某激动地说。
近日,偃师法院顾县法庭辖区村民在人民调解员的指导下,通过“枫桥码”向法庭反映了一起纠纷。在调解顺利完成后,考虑到当事人已年过八旬行动不便,法庭督促赔偿方主动履行义务,并第一时间送款上门。拿到案款后,王某一家对法院干警连声称赞表示感谢。
王某因家庭经济紧张,想到离家不远的某厂提供简单的劳务工作换取报酬,该厂负责人考虑到其家庭情况,同意王某前来工作并向其发放报酬。不久后,王某在厂内不慎被砸伤并导致十级伤残。该厂将王某送往医院,并垫付数万元医疗费用。后王某出院,因赔偿费用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某便通过“枫桥码”向顾县法庭反映了该起纠纷。
收到该起纠纷后,庭长蒋焕晓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详细了解情况。在沟通中得知双方原本关系尚可,自王某受伤后厂方积极配合、垫付医药费,直至在伤残评定后,厂方面临赔偿王某其他费用时,双方关系才愈发紧张,对受伤原因、过错责任划分及赔偿数额各执己见。
针对该起纠纷,蒋焕晓劝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矛盾,并及时归纳双方争议焦点,找寻症结根源后对症下药,引导双方沟通调解方案。同时,蒋焕晓向双方耐心释法明理,将王某的合理损失通过表格形式进行计算,直观地向双方展示,力图促成法理、情理兼具的调解结果。经过多轮“背靠背”方式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该起矛盾纠纷顺利化解。
“案结”并非终点,“事了”才是目的。调解后,顾县法庭持续跟踪案件的后续进展,督促厂方及时履行赔偿款。该厂将赔偿款送至法庭后,考虑到王某年龄较大,且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法庭干警与该厂委托代理人主动前往王某家里,将赔偿款送至王某手中。
该起纠纷的化解用时不足三天。当事人通过“扫码”反映纠纷,顾县法庭及时调解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彰显了司法关怀,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温情,正是偃师法院秉持“民生无小事”工作理念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缩影。
下一步,偃师法院将继续加大诉源治理力度,持续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建立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综合治理平台,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解纷前端作用,延伸司法服务,巩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成果,做实“一码、两站、三室”等工作,进一步延伸“智慧司法”触角,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顾县人民法庭
编辑:韩亚萍
校对:王前
审核:杨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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