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医疗美容科技的发展和“颜值即正义”风潮的兴盛,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愿意为“美”付费。然而,“医美”纠纷频发,越来越多消费者纷纷维权。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一次美容机构竟将消费者告上了法庭。近日,偃师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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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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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审理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合同纠纷。小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术后自认权益受损情况下,经由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自愿与A美容公司签订的两份协议书合法有效。小美在社交平台上通过网络发文、发视频、群内散布损害A美容公司商誉信息的行为明显违反协议书内容,构成违约。判决小美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共3.4万元。
关于A美容公司主张
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这一诉求能否得到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一般发生在买卖、运输、租赁以及医疗合同的法律关系中。本案中,结合A美容公司诉讼请求以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所提交代理词的具体内容,A美容公司选择诉请小美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一般包括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而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通常被视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而非违约责任的组成部分。故对A美容公司诉请小美立即删除贬损内容的主张予以支持,对A美容公司诉请小美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权的主张,不予支持。
本案中,小美与A美容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调解协议,双方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小美出现违约行为,据此A美容公司可选择合同法律关系要求小美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小美在医美术后效果不理想及对术后效果认识不一致的情况下,采取过激的方式致使A公司名誉权受损,又系侵权责任,A美容公司可依侵权责任法律关系要求小美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本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发生了竞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只能择一使用,本案原告A美容公司选择了违约责任诉至法院。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实信用,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公民道德的基石,更是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都应秉持信守承诺、严守契约的精神。每个人要自觉成为诚信的先行者、实践者和传播者,将“诚信”刻在心底、落实在行动中,“信”立天下,“诚”就未来。
以上图片来源网络,侵权删
案例来源:翟镇人民法庭
编辑:韩亚萍
校对:王前
审核:杨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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