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偃师法院始终坚持审判工作为百姓撑腰、为政府分忧,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贯穿行政审判工作始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谱写法治偃师建设新篇章。
01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合法自愿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协调和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作用,进一步引导行政机关通过诉前自我纠错方式化解争议,定期与复议机关研讨会商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助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2024年以来,该中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9件。
02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引导行政机关依法参加诉讼活动,提升府院沟通实效,建立行政机关败诉风险通报机制,引导行政机关妥善处理纠纷。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让老百姓“告官能见官”、行政负责人“出庭又出声”。“面对面”、“零距离”的方式,提高了行政机关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
03 促进争议源头治理
结合区法院以往案件受理数据,深度剖析辖区矛盾纠纷成讼根源,形成《偃师区辖区案件成讼原因分析报告》,着重分析本地区主要案件类型发生、分布、增减等情况,为党委、政府社会治理提供新思路。
04 加大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力度
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对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依法确认违法,对行政机关侵权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赔偿,切实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通过向当事人释明和依法协调,告知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实现了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求,做到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下一步,偃师法院将深刻聚焦“公平与效率”主题,压实审判责任,强化职责担当,认真审理每一起行政案件,用足用好调解、协调方法,确保案件取得最佳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更高质量的行政审判工作为建设和谐偃师、推动偃师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支撑。
来源:行政审判庭 任一彬
编辑:韩亚萍
校对:王前
审核:杨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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