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理赔纠纷,触发的是近因原则,要找决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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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2 21:58
北京
美国《布莱克法学词典》对此的解释是:"这里所谓的近,不必是时间或空间的最近,而是一种因果关系的最近。损害的近因是主因或有效原因。"简单来说,近因是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但是理赔实践中,单一因果关系很好判断,难点在于多因的情况如何处理呢?在保险期间,顾先生驾驶摩托车被撞受伤,送往医院抢救,被诊断为左骨骨干骨折,左胫腓骨骨折。接下来医院为之做手术。做完手术后,顾先生看起来没什么问题。可手术后第3天,他突然出现肺栓塞导致呼吸困难。接下来,家属申请意外险理赔,保司以“被保险人因肺栓塞导致死亡,不属于意外伤害事故”为由拒绝赔付。1 本案中肺栓塞的栓子是脂肪滴。而脂肪滴的来源是骨折后骨髓腔内的脂肪进入到了血液循环,由此引起的肺血管栓塞,进而导致死亡。2 虽然因肺栓塞死亡,表面看与交通事故无关,但从近因原则分析,肺栓塞的原因是交通事故导致骨折,所以死亡的近因仍为意外,保司应按约定给付赔偿金。具体因果关系如下:交通意外→骨折→脂肪滴→肺栓塞→死亡。近因原则不是把每个因分开来看,而是对因果关系链进行整体考量,衡量原因和结果如何发挥作用及所起作用大小,进而保证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有保险相关问题,欢迎添加我微信号(jianxibest),免费咨询。欢迎链接,向上生长感谢您看完这篇文章,期待我们的新故事。喜欢的话也欢迎点个赞或者【在看】告诉我哦。简兮,10年+互联网人/4岁+女儿的妈妈/正在成长的保险经纪人,用心分享成长与育儿,免费保险理财咨询。个人微信:jianxibest,欢迎围观高质量的朋友圈,添加暗号: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