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院组织开展初任法官遴选调研能力座谈会,对之前出台的《关于初任法官遴选审判业务调研能力评分标准(试行)》中进行了细化分解,专题介绍评分标准制定的工作背景、主要内容和创新之处,为扎实做好初任法官遴选业绩考核工作,持续浓厚司法研究氛围,提升青年干警综合研究能力提供指导依据。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深刻认识调查研究的重要性。
调查研究不仅仅是工作方式更是优良作风
调研不仅仅是一种工作方式,同时也是青年法官助理自我成长,成为合格法官的必由之路。司法调研是一个高强度思考,进行输入和输出的过程,其中伴随着枯燥、辛苦,但一个主动思考的法律人,和一个拒绝思考并总结的法律人,是完全不在同一个世界的,最后得到的成果也会是不一样的。
调查研究不是口号标语而是真招实招
伴随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和运行模式较之以往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能把调查研究当作口号和任务,而是要把调查研究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具体任务主动对接、协调配合,自觉性的把司法调研当成解决问题的真招实招。
调查研究不是朝夕之功而是日积月累
如果没有审判经验的日积月累,没有案例素材的日益积淀,没有司法感悟的逐步递进,在调查研究中所能调动的资源将十分有限。要对照审判工作现代化的要求,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群众意见大的地方亲眼察看、亲身体验,真正把情况摸实摸透。
会上,五名法官助理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
李爱华
宗思雨
蔡浩
王以杨
孔凡瑞
市中院政治部、人事处、研究室以及相关部门40周岁以下法官助理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