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个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刑事审判工作的最高目标。市中院刑一庭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指引和制约功能,通过细致审查案件真相、准确定罪量刑以及涉案民间矛盾化解等多种方法,进一步增强办案的效果。
重视现场勘查还原案件真相
以查明事实彰显正义夯实根基
王某某故意杀人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合议庭通过阅卷和讯问调查,发现被告人作案后从被害人车上拿走钱款的可能性较大,通过现场勘查、分析被害人出行习惯,提取行车记录仪、小区监控视频等细致研判工作,认为现有的指控罪名不能全面评价,可能遗漏罪名,且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不能充分保护,遂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检察机关听取了合议庭建议,在补充相关证据后,增加了对盗窃罪的指控。最终,案件不仅对王某某的故意杀人罪依法从重惩罚,还判决王某某构成盗窃罪,确认查获的赃款79000元系被害人的财产,判令返还被害人亲属,全面保护了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权益,当事人感激之余向合议庭送来了锦旗。
走进田间地头化解矛盾心结
以化解矛盾增进和睦增强效果
高某某故意伤害案,系邻居之间因砌房而引发的案件,双方当事人系叔伯兄弟,年龄均在七旬以上,案发具有偶发性、冲动性,机械适用法律处理效果并不理想,容易激化矛盾。
在查明本案中被害人在起因上有过错,被告人系在还击过程中造成轻伤后果等基本事实后,承办法官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为目的,深入到所在村委会、派出所充分了解案件前因后果,听取当事人及家属意见,从邻里关系、事件起因、矛盾症结、损失赔偿多个方面,结合当地风俗习惯,以案件处理推动双方矛盾化解,通过司法救助以及基层组织帮扶等工作,力促被害人医疗费用得到足额赔偿,推动矛盾实质化解,有利于双方今后和睦相处。
以强化职能促进规范拓展影响
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要义在于以审判的严格标准推动前道程序做优、做实工作。在一起醉驾上诉案件办理中,当事人和辩护人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较多异议,特别是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执法取证环节、鉴定程序中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在证据存疑的情况下影响犯罪事实认定。
为准确掌握公安机关在办理醉驾案件中对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与鉴定的流程,承办法官走访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等部门,深入了解交警部门从查获嫌疑人、提出检材到保管、移送鉴定的全流程,并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同时,针对近年来,公安机关在办理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中存在不足之处,刑一庭撰写专项态势分析报告,邀请公安、检察机关会商研究,通报工作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强化规范取证意识,提升全市刑事司法工作的现代化水平。